乎垂到了他们的脚面,浑身上下笼罩在铠甲中,不漏一丝缝隙。
而且,他们的手中,持着火枪,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则是鸟铳。
士兵枪炮按旗排为三队,火枪步兵每行十二人,被部署在第一线。
前方是鹿角和长矛兵的掩护,左右两边是火炮与骑兵的队列,其阵线几乎完全由火器构筑。
而更令他瞩目的是,在军阵的大后方,一门门的红衣火炮,显得格外的显眼,速度自然极慢。
“满清受火炮拖累,才如此慢。”
朱谊汐开口道,面露沉重之色。
在他这边,则依旧是老样子。
昔日藏着掖着的抬枪,今日大大方方的露相,规模达到了三千具之多。
队伍松散,空隙较大,呈现递进样,从而让后排的抬枪更容易向前,形成连绵不断的火力。
七尺长的枪管,两人相抬的火铳,都让清军大吃一惊。
在抬枪后,则是清一色的燧发枪组合,约莫两万人,身着铠甲,既可以充当火枪手,也可以成为长枪手。
燧发枪顶部,装有刺刀。
之后则是重甲步兵,他们负责僵持阶段的厮杀,从而形成突破口。
中军部分,则是弗朗机炮等中型火炮,作为掩护。
而长枪手们则布置在两翼,形成厚实臂膀。
而考虑到这种大战,接触面顶多两三万人,所以实力勉强的淮海军,则充当后军,进行压阵。
也就是说,此战的主力,还是京营。
而在济尔哈朗眼里,满清的主力,只能是如臂挥使的满八旗,而非凑数的汉八旗和蒙八旗。
汉八旗能力略逊色于满八旗,而蒙八旗则不怎么听话,只想着保存实力。
所以,济尔哈朗只信任满八旗。
高台上,望着明军的阵容,济尔哈朗目光在抬枪,以及那中军的火炮上聚拢,旋即开口道:
“其要害在中军,薄弱处在后军。”
“多年的打猎经验告诉我们,弓箭要射在猎物的失血最多的地方,而不是命害处。”
“您是说,明军的后军,是最容易失血的地方。”
勒克德浑目光炯炯,他盯着其前军道:“那些长枪两个人,看来威力不小。”
“前军是硬石头。”
豪格也吐露道:“左右两翼也无缝隙,只能攻后军。”
“其后军背靠城池,很难。”
济尔哈朗捋了捋胡须,道。
“难?在八旗健儿面前,天底下就没有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