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烂,还浇了卤汁,吃一口还会冒汁水。
不用他张口解释,周围的人就知道很好吃了,那酥脆的饼咬得咔嚓作响,他们很难不注意到。
有了第一个小白鼠,剩下的人顾虑就少了,毕竟他们也怕五个铜板花得不值当。
小摊前排起了队,慕溱臻负责收钱和烤饼,小统子负责招揽顾客,而乔谚则做肉夹馍,三人分工明确,井然有序。
拿到肉夹馍的顾客尝一口,满眼都是惊艳之色,对乔谚竖起大拇指,又羡慕地看向慕溱臻。
“兄弟,你这媳妇儿厉害啊!”
还没开摊多久,慕溱臻就收到了很多句这样的羡慕话语,他略微得意,那当然,他媳妇儿能不厉害嘛!
天色大亮,活动的人群多了,乔谚他们小摊上的生意也从未间断过。
待远处映射出一缕阳光,工地内也陆续有北国兵出来买吃的。
他们这种守在工地的小队不像军营里一样军纪森严,可以出来逛个街,只要控制好人质就好。
军营里的火头军做饭难吃,而且这段时间青黄不接,实在没什么好吃的,他们经常会出来外面买吃的,打打牙祭。
刚出工地,他们就闻到了浓郁的肉香,循着肉香望去,只见一小摊前围满了客人。
他们好奇,朝着小摊走过来,越走近,香味越浓郁。
见远处有北国兵过来,乔谚眼底有了喜色,等了一个早上,终于有鱼儿上钩了。
小统子也打起精神,要好好招待这几只肥羊。
她又拿了一个肉夹馍,晃悠到几个北国兵面前,巴巴地推销他们家的肉夹馍。
北国兵看着眼前这人小鬼大的小东西,都有些好笑,故意吓道:“既然你说得这么好吃,那我们就买一个尝尝,要是不好吃,就把你家摊子砸了!”
说话的北国兵一脸络腮胡,比慕溱臻脸上贴着的假胡子还狰狞,右边颧骨上还有一条长长的疤,看上去凶神恶煞。
小统子装出被吓到的样子,一溜烟躲到了慕溱臻身后,只探出一个小脑袋怯生生地看着。
那几个北国兵见把小家伙吓到,都大声笑起来,而小统子则在他们看不到的时候翻了个白眼。
这几个人真是无聊,以吓小孩为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