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了一家服装店。
服装店店面虽然不大,只有一百多平,但是布置却非常精致,感觉比刚才唐浩买衣服那个店面更加奢华一些。
这里的西装,风格活泼,一看就是二十来岁小年轻的主场。
“这家店不错,要不就在这里买几件好了。”唐欢说。
“行。”
王逸倒是没什么所谓,反正这种衣服他平时又不会穿,权当是为了哄唐欢开心就是了。
什么钱不钱的,都不重要。
店里面此时没有其他的客人,只有两个穿着黑色丝袜黑色高跟鞋黑色包臀裙黑色小西装的面容姣好的小姑娘。
这种门店日常没有客人才是常态,毕竟动辄一套衣服几十万,在这个月入过万就能超越百分之九十国民的国度里,本就不是一般凡夫俗子来的地方。
这种店面的工作人员,那都是专业素质相当过硬的,根本就不可能存在狗眼看人低的情况。尽管王逸此时一副吊儿郎当的打扮,两个小姑娘却丝毫没有鄙视他,甚至还怀疑这个白云市本地人会在不经意间从裤兜里掉出一个劳斯劳斯的车钥匙。
“欢迎光临。”
唐欢很自然地对她们说:“今天晚上我们要去参加宴会,你们给我选几套衣服。”
“好的。”
是夜。
在家里洗澡都快把自己搓秃噜皮的唐浩,终于意气风发地穿着价值数十万元的西装出门了。
接到唐欢通风报信的方薇竹抵触心理也少了许多,还亲自帮唐浩整理了领结。
这个小动作,顿时让唐浩的脑海之中浮现出这二十多年来夫妻两人相濡以沫的点点滴滴。
果然,还是家里的好啊。
另一边。
王逸也在唐欢的伺候之下,换上了刚买的西装。
“我就不明白了,你说发明西装的人是不是有病?发明领带的人更是丧心病狂。本来物种进化就是按照怎么方便怎么舒服就怎么来,结果进化了几百万年,就特么的进化出了这?脖子被绕得不能呼吸也就算了,这手都抬不起来,哪哪都反人类,发明西装的人应该拉出去枪毙一万年。”
正在帮王逸整理裤脚的唐欢笑着说道:“行了行了,别吐槽了,大家都是这么穿的,习惯习惯就好了。走吧,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