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看看尸体。”程成抬起他细长的小眼睛看向孙如海,给包括孙如海在内的所有人都出了个难题。
尸体谁看都行,他这个编外人员却不行。
“我感觉~看尸体不太现实。”那个叫隔壁老王的“地中海”男人婉转的说道,为了照顾到这个编外年轻人的情绪,他又解释道,“尸体在法医科,那不是随时都能进的。”
“是呀老程,”肖安也点点头,愁眉苦脸道,“别看你叫程OK,但看尸体不OK。”
“虽然不能看尸体……”孙如海背着双手缓缓踱到程成跟前,额头上的川字纹渐渐锁紧。他缓了口气,似乎是下了决心,道,“但是看看尸检报告倒不算违规。”
局长发了话,隔壁老王也不墨迹,乐呵呵地从皮包里掏出一份复印件递给程成,“这是死者的尸检报告,你看看。”
“·····无隐性疾病······患牙周炎,死亡当天服用过消炎药物·······死者肌肉较发达·····”程成一板一眼的盯着报告小声地念出来。
空气中流淌着一份特有的静谧。
突然,程成毫无征兆的打了个响指,在场的人的神经线儿就跟被别人抻了一下子似的,肾疼。不过这家伙并没理会,他嘴角向上挑起,露出了半截儿牙花子和一排小碎牙,“'尸检报告'上说,死者肌肉较为发达,你们想,一个成天不出门的宅男,哪儿来的肌肉?”程成指了指四周,“他们家没有一个可以称的上健身器材的东西。”
程成的话提醒了在场的所有人。是呀,当初自己看见肌肉发达这句话怎么就视而不见了呢?这个矛盾点竟然被生生地漏掉了!
孙如海的心跳突然有些加速,但脸上的表情还是一贯的沉稳,“这说明……”
“这说明死者喜欢跑步健身。”程成扬了扬手里的那只臭鞋,“我刚才在鞋柜儿里面发现了五双鞋,看磨损程度,应该是死者经常穿的。其中一双是休闲鞋,剩下的都是跑鞋。结合邻居们的说法,就只有一个可能性,死者喜欢夜跑儿。人家回来的早,他出去的晚,这些个都是不得拜的街坊。”
话音未落,孙如海以及隔壁老王,张经理,肖安和唐僧都不约而同的齐刷刷看向墙角的鞋柜儿。
程成从鞋柜里拿出三双鞋,继续说道,“你们看,这三双鞋虽然都很脏,但是都不是最近穿过的,”他转过身,面向大伙儿,又举起了手里那只一直都舍不得放下的臭鞋,“而这双鞋应该是死者三天前才穿过的。”
“卧槽!可以呀,程OK!你是怎么知道这是三天前穿过的,不是四天前穿过的?你这眼还自带碳14的半衰期?”肖安嘻嘻哈哈地把身体靠过来作势要扒开程成的小眼睛看看到底是不是24K钛合金眼珠儿。这时,肖安的动作突然停在半空,他似乎是想起了什么,“我去,神了!三天前不就是案发头一天吗?”
“我明白了!”张经理拍了拍脑门儿,指着程成手里布满干泥的臭鞋说道,“三天前下过一场大雨,其他三双跑鞋都是阿迪耐克牌儿的,价值三百到五百元,只有这双是回力牌的,价值量相对较低,死者酷爱夜跑,又考虑到经济利益,所以案发前也就是大雨过后,他选择了这双回力鞋出去夜跑。”
“张经理说的一点儿都没错!”程成打了个响指,继续道,“你们仔细看这里。”他把鞋递到了大家伙儿的眼前,指着鞋底的干泥缝儿说道,“干泥里面儿混有月季花的花瓣儿和枝叶残片儿······”
“如此说来,我感觉~死者应该就在一个种着玫瑰花的地方夜跑儿!”隔壁老王划拉着自己的地中海仿佛也开了窍儿,地中海周围的毛发更如一层薄薄的毛毡贴在耳后,之间夹杂了众多银丝。
“那不就是长宁公园吗?”张经理的丈母娘家就在这附近住,他对这片儿相对来说也比较熟悉。
“果然有这种地方!张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