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吃掉6000多港币,这个回去是可以报销的,过来请人家协助,怎么可能不请人家吃顿饭。
一回生二回熟,吃顿饭感情更好。
第二天一早,“o记”高级督察路中才打电话让去西九龙重案组,跟内地一样,不是什么嫌犯都往总部带的,余绍东暂时羁押在这里。
“韩长官,他在里面。”
路中才也过来了,一直在门口等候。
韩博抬头看看这栋香港影视剧里常出现的楼,边跟着他往里走边问道:“路督察,他同意见我?”
“他开始不愿意,我跟他的律师谈过,律师觉得不见存在风险,建议他见一面。”
余绍东现在最担心什么,最担心的是被香港警方移交给内地公安。
在他们心目中内地是没有法治的,诈骗9000多万,搞不好会判死刑。就算不判死刑,终身监禁也逃不掉。而在香港受审,他只涉嫌违反入境法规、走私和有组织犯罪三个罪名,如果律师给力,五六年就能出来。
绑架他儿子的三个绑匪中,有一个香港警队悬红20万港元的三号通缉犯。
蔡兴斌在香港太有名,他跟另外几个团伙制造的纵火凶杀案造成那么多人死伤,从特首到普通市民都希望把蔡兴斌抓回来受审,而蔡兴斌恰恰在公安手里,用他去交换蔡兴斌,没人会反对!
投鼠忌器,想想挺有意思的。
昨晚休息前跟领导请示过,韩博对即将开始的“谈判”充满信心,随路中才走进一间问话室,终于见到11.26案主犯的庐山真面目。
“王律师,这位就是从内地来的韩长官。”
“韩长官,不好意思,麻烦您出示下证件。如果可以的话,我还要看看授权书、特赦书之类的官方文件。”
余绍东坐在律师身边打量着韩博,一声不吭。
他请的律师很称职,一见面就想确定韩博身份,想知道韩博拥有什么样的权限。
“抱歉,证件带了,授权书没有,特赦书现在不会有,将来一样不会有。”
主动权在自己这边,韩博岂能由他牵着鼻子走,坐到二人面前,掏出警官证,不再看律师,双眼紧盯着余绍东,盯得他下意识低下头。
“韩警官,没有授权文件我们怎么谈?”
“怎么谈,王律师,如果仅仅想把你的当事人带回去绳之以法,我是没必要过来谈的。实不相瞒,我上司考虑的是钱,是你当事人在内地诈骗期间挥霍掉的赃款。”
谈判不能没有基础,如果你真掌握绝对主动权,根本没必要谈。
韩博定下调子,暗示他们移交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只是担心把人抓回去赃款却不能全部追回,所以坐下来谈谈,看你们愿不愿意花钱赎罪,花钱买一个不会被内地司法机关判终身监禁。
至于死刑,那个不太现实。
一是按照内地法律够不上,二来香港也是有底限的,别说把一个香港人移交给内地,就算把一个潜逃至香港的内地人移交给内地司法机关,也会要求内地司法机关作出不判死刑的承诺。
“韩长官,您什么都没有,我的当事人凭什么相信您?”
“你的当事人别无选择!”
“别无选择,我不这么认为,香港是法治社会,特区政府一样要遵守香港法律。”
“法律是人制定的。”
韩博笑了笑,掏出手机看看时间,摆出一副没时间跟他们磨嘴皮子的架势。
他手里有香港上上下下想抓回来的三号通缉犯,主动权真在他那边,律师果然上当了,用一口生硬的普通话问:“韩警官,如果我的当事人,我是说如果,如果他愿意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赔偿一笔钱,内地司法机关能否作出相应承诺,最好是书面文件。”
“赔偿,王律师,这不是交通事故,我认为用‘退赃’更贴切。至于您提到的承诺,首先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