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格斯郡与雅格郡交界,龙牙山下。
一支队伍骑马疾驰在向北离开霍格斯郡的小路上。
领头一人的头盔上印着一只獠牙露出的野猪头像,头盔下是一张遍布胡茬和刀疤的阴沉的脸。
等到将龙牙山彻底抛在身后,已经完全进入了雅格郡的范围,这支队伍的速度才渐渐慢下来。
到了前方一处河流经过的地方,队长一抬手,整支骑兵队立刻停下,马背上的汉子们翻身下马,拿出水囊到河边汲水,管饱水囊后回到马身边,拿出挂在披挂里的熏干野猪肉,就靠着马身,啃起那硬邦邦又腥臊无比的野猪肉来。
队长靠着的那匹马是队伍里最俊俏的一匹,那光滑的毛色,流畅的肌肉线条,和标志性的蹄上带一撮白毛,一看就是上好的冷西郡马,但是此时,队长却没有心情为自己的好马得意。
他靠着马啃了两口野猪肉,只觉得牙齿都要崩掉了,他骂了句粗话,把野猪肉塞回去,又从披挂里拿出一块黑豆饼,递到马嘴边。
马儿一张嘴就将那只豆饼啃去一半,队长摸摸它的头,夸道:“好样的,叮当。多吃点,接下来半天都要辛苦你了。”
等给马喂完了五个豆饼,他长出一口气,看一眼还在一脸艰难地啃肉干却不敢抱怨的属下,回望着身后霍格斯郡的方向,终于忍不住大骂起来:“去他娘的霍格斯郡!老子这是日/了小母马了!”
但是五天前,分明不是这样的。
那时他们从塔西公爵那里接了探查霍格斯郡内里情况的任务,意气风发地骑马踏过龙牙山下的溪流,溅起的水花就像他们心里飞扬的希望。
一想到马上就可以在接下来的战争中在霍格斯郡抢到的大批瓷器,想到传说中的瓷器背后代表的巨利,连嘴里的野猪肉干都香软得像是老祖母亲手做的甜豆汤。
但是那是五天前。
那时候他们小心翼翼地在霍格斯郡里行进,避开耳目,白天只能走在山坡、谷地和人迹罕至的田野间,偶尔也装扮成打猎迷路的猎人前往村庄问路,直到夜里才敢肆无忌惮地冒出来到处探查加赶路。
霍格斯郡是一个对他们而言完全陌生的地方。
谁会闲来无事去了解一个只产粮食的穷乡下有什么人物啊。
好在有一点还是外面的人都知道的,霍格斯郡的贵族们都聚居在南方,北方的地广人稀的荒芜之地。
他们一路南下,准备去南方探听消息。
他们历经千辛万苦赶到郡南,乔装打扮一番后好不容易分别混进了几座小镇里,怎料,他们还没开始探查,霍格斯郡郡南就爆发了黑死病!
天哪!他们简直是踩了狗屎!
黑死病在北边都绝迹几十年了,谁知道霍格斯郡这个该死南蛮之地竟然还有!
一听到黑死病的大名,这支队伍的人哪里还顾得上探查,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第一时间冲回山里,脱了碍事的破衣服骑上马就疯了似的往外逃。
不眠不休骑了一天的马,终于在第二天上午逃出了霍格斯郡,来到了霍格斯郡一山之隔外的雅格郡边境。
如今虽然逃出来了,可他们原本设想的探听完霍格斯郡的情报就带外面的大军打进来烧杀抢掠一番的好事也没有了。
霍格斯郡有黑死病,除了那些不要命的亡命之徒,谁还敢来?再多的钱也要有命来享受啊!
那可是“神罚”——黑死病!
不仅后面赚一波的好事黄了,他们回去肯定还有惩罚。
要知道,能被仇恨他的外人称为“狂暴野猪”,他们那位公爵可不是什么宽容之辈。
而他们一边要准备迎接即将来的狂风暴雨,一边还得吃这该死的野猪肉的苦头!
去他娘的!
肚子里叽里咕噜地叫起来,队长不得不皱着眉头再次吃起了野猪肉。
同一时间,在霍格斯郡与其他郡的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