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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当务之急(1 / 3)

咱就是说,小丽不是要赶到大马路上拦车的嘛。她就在另一头的路灯下等着不就行了吗?又醒目,又安全。她独自一个女孩子,又有些安全意识,有什么必要会穿过马路,来到酒吧街呢?

再说了,这个时候,手机应该是被小丽牢牢拽在手里的吧?它又怎么会掉落在了梦雨酒吧门口的大树下呢?

看到有警员们过来,“梦雨”酒吧的老板王雄,连忙迎了出来、递上了名片。

”王雄?你是这儿的负责人?”

带队调查的姚大龙问道。

“诶,对对对。出了什么事儿啊?警官。您看,我这儿啊,可是做正经生意的,有正规酒牌的。”

王雄有些紧张的说到。他眼睛珠儿滴溜溜的张望着,一下子就瞄到了刚才来取手机的男孩儿。

“诶?小伙子,你女朋友还没有找到呢?“

“嗯。“

小伟哭丧着脸,点了点头。

“你们这儿门口有监控吗?”

姚大龙又问。

“呃,有是有。但是不巧,这两天坏了,我还没来及的修。”

王雄尴尬的答道。

“坏了?这么巧?那最先看到手机的人呢,现在还在你店里吗?”

姚大龙追问道。

“还在,还在。就是,卡座那边,哎呦,喝吐了的那两个!”

王雄往里面一看,更加尴尬的说道。

那是两个肚大腰圆的中年男子,四十多岁的样子。现在啊,已经是喝的迷迷瞪瞪、人啊,直晃悠的。眼瞅着估计连话都说不清楚了。

看的姚大龙和沈北北直皱眉头。

这时,城中分局的警员们,低声跟他们反映了一个情况。这附近一片的监控啊,老是被人给破坏掉了。

“啊,为什么啊?”

沈北北不解的问道。

“这一条酒吧街啊,平时就有点乱。蹲在这里捡尸的人,比较多。干坏事嘛,总是会心虚的。有时候酒吧老板们也怕麻烦,就把监控镜头对着死角,啥有用的也拍不到。有时,干脆发现坏了也不修。只管店里面的是好的就行了。我们同事来处理过好多次了,都是这个鬼样子。”

捡尸?

沈北北这个新兵蛋子,一脸的茫然。这是什么意思啊?一旁的姚大龙只好快速给他上了一课:

捡尸,就是将喝的烂醉、失去意识和知觉的女性给“捡”走,然后在对方几乎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之发生性关系。是一种比较难定性的暴力犯罪。

姚大龙的语气严肃的很,在过去的几年间,这种类型的报案次数,还在不断增多。

由于受害人被侵害时,往往已经因为酒精的作用,丧失了意识和判断力,案件在调查和审理时,双方容易就“是否自愿”产生争议。

有些情况下,双方都是经调解后协商了民事赔偿而结案。只有部分案件,受害人醒转之后立刻报警。在环境证据和实质证据都比较完整的前提下,施暴者才顺利被依法拘捕并判刑。

警员们不免有些担心,现在这位失踪的女大学生,不会遭遇了这样的厄运吧?

报案人小伟的脸色,也变得煞白。

不过他清楚的记得,今晚的生日会上,小丽就是喝了一小杯的果啤。她离开的时候,意识绝对清醒,并不符合所谓的捡尸标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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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活了半晚上,人还是没有找到。

小丽的电子照片被警员们发往了附近的大小酒店、旅馆,但暂时没有获得相应的入住通报。

那两个最先发现她手机的顾客,在醒了半天酒之后,也接受了警方的询问。

他们是开着同一辆车来酒吧街潇洒的。昨儿夜里,在街边把车停好后,其中一个人突然看到酒吧门口的大树下,一阵阵的闪着亮光。

他俩好奇的走过去一瞧,才发现是一部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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