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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离奇车祸(1 / 3)

街对面的合宜酒店是准五星,一晚上的房费搞不好可以抵得过这里的三间房。

刚才大妈们明明已经妥协,可以接受609房间将就一晚。她们也信那些个怪力乱神的说法。

但“姗姗民宿”的老板程刚强却突然出现了,还执意给她们换到了高档酒店。这不是明摆着亏钱的买卖吗?

还是说,609房间里真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夜里,沈北北和蒋科不敢轻易入睡,他们两个竖起耳朵听着楼上的动静。

嗯?不对呀?说是房间里没住人,但是在晚上十点左右,抽水马桶似乎响了两次,还有人轻微走动的脚步声。

第二天一早,沈北北和蒋科就退了房。碧波警署连夜调查了民宿老板程刚强的背景资料。

这一查,倒又查出了一桩离奇的旧案。

程刚强是个离异中年,他有个前妻叫做贺文芳,曾经是“姗姗民宿”的前台工作人员。半年前,他们解除了婚姻关系,贺文芳也随即离职了。

据说,造成他们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儿子小强在半年前意外死于一场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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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强,并不是这对夫妻的亲生骨肉。

程刚强和贺文芳结婚好几年,都没有生育自己的小孩。于是夫妻两通过合法的领养手续,领养了一个10岁大的孩子。

两人给他改名叫“程自强”,小名叫“小强”。

这个年纪的孩子其实并不好被领养,他们对自己的身世已经有了清晰的记忆。很多领养夫妇都很排斥这一点。

但程刚强夫妻对此却并不在意,他们似乎也没有更多的精力去照顾更为幼小的孩子。

经过层层审核,福利院终于通过了他们的领养申请。

但小强到家仅仅一年后,悲剧就发生了。

坐在后座的小强被直接甩出,当场身亡。

“廖队,经侦科的同事有新发现。”

警花麦小冬推开“特调组”会议室的门,带来了最新的消息。

“我们调查了程刚强近两年的收支情况,发现就在小强出车祸的几个月前,程刚强夫妇专门为他购买了高额的伤残险和意外险。”

廖捷惊讶道:“保险公司赔钱了吗?”

“赔了。最后的赔付金额是100多万元,钱先打到了程刚强的账户。然后他划走了50万元整给贺文芳。钱分完还不到一个月,他们就离了婚。”麦小冬说。

怎么那么巧?小强的身上也投保了巨额意外险?

那起车祸,的确是一次没有争议的交通事故。

气罐车司机承认自己在非规定时间内,把车开到了市区。根据交通法规,应判定他为全责。

肇事司机被吊销了驾驶执照,并被处以7个月的拘役。气罐车的所属公司也承担了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共计80余万元。

保险公司按照意外身故的赔付标准,支付了程刚强夫妇100多万元的赔偿金。

离婚后,贺文芳离开了“姗姗民宿”,转而在南城盘下了一家美甲店,自己当起了老板。

怪就怪在,对于小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父母一般都会比较重视医疗类的补充保险,以保孩子万一不幸罹患严重疾病时,能获得足够的经费,用来负担手术费用和进口药品。

有些经济条件好的父母,手里的余钱比较多,还会为孩子设立一笔教育基金,对冲通货膨胀带来的存款贬值。

而意外险?往往是排在最后考虑的。

实际上,除非是旅游出行,否则极少有家长会为孩子选择这种消费险。因为它只在被保人发生意外,致残或致死时,才会启动赔付机制。

为防万一,廖捷赶紧给碧波市交通大队去了个电话。距离这场交通事故发生有些时日了,不知道他们还有没有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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