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验证心中所想,他急忙走了过去。
真的是舞儿!
当他看到身边一袭月白色校服的舞儿时,心中说不出激动。
这就是缘分!
他急忙上前,道:
“舞儿,你怎么在这里?发生什么事了?”
苏婳:“。。。。。。”
说曹操,曹操就到。
她这是走了什么狗屎运?
不就是借他的名义让拓跋樾离她远点吗?
怎么就把正主儿给召唤出来了?
未婚夫这种生物,还是活在概念里比较好。
真要出现在了生活中,那就是个麻烦。
拓跋樾双拳紧握。
不等苏婳开口,他就目光冰冷地扫向牧清晗,沉声道:
“牧清晗,你不是另有所爱吗?为何还不与司千舞退婚?”
退婚?
围观学生听得瞠目结舌。
好家伙,一见面就让人家退婚,沈樾同学也太狂妄了吧?
此言一出,就连一向好脾气的牧清晗也气得不轻。
他愤然抬眸。
竟然是他!
这个男人,他是见过的。
他不但俊美不凡,贵气逼人,而且,身手比他还要好。
记得初次见面时,他当着那么多的面,一声不响就掳走了舞儿。
看他这霸道嚣张的模样就知道,他与舞儿,关系非比寻常。
明明他才是舞儿的未婚夫,可瞧沈樾这气势,好像他才是名正言顺的未婚夫。
牧清晗深吸一口气,言语犀利:
“我从没喜欢过李雪怜,那都是误会,如今,误会早已解除,我与舞儿,自然是要白头偕老的,希望沈樾同学,不要乱挖墙脚。”
牧清晗是个谦谦君子。
他在生意场上打滚多年,说话处事一向圆润,很少有这般不给人面子的时候。
今天,他也是逼急了,说话直击要害,毫无风度可言。
牧清晗是青州城的名人,这要是放在二十一世纪,那就是妥妥的霸道总裁。
青州书院的学生们当然是认识他的。
见他说话这般凌厉,丝毫不给沈樾面子,吃瓜学生惊得下巴都要掉了。
说好的温润如玉呢?
崩人设啊!这是!
原以为牧清晗已经够崩人设了,谁知还有更崩的。
只见沈樾凤眸轻抬,唇角勾起一抹邪魅的笑:
“我偏要挖这墙脚呢?”
围观学生:“。。。。。。”
不是有恐女症吗?
怎么一见面就挖人墙脚?
还挖得这般理直气壮?
见过女人抢男人抢得理直气壮的,但男人抢女人抢得这般嚣张的,还真是不多见。
毕竟,有钱有势有才有貌的男人不多,一旦出现,一窝蜂的女人想要争抢。
女人想方设法争抢男人再正常不过了。
因为婚姻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嫁得好的女人,可以一辈子躺平,而且还有享受不尽的荣华富贵。
而女人嘛,长得好看就行,一抓一大把,哪里需要争抢?
历史上偶尔出现几个被男人争抢的女人,全都被贴上了红颜祸水的标签。
司千舞才十四岁,居然已经有男人争抢了,活脱脱就是一个祸水呀!
女子一旦被贴上祸水的标签,想要找个好男人嫁可就难了。
围观的女生们忍不住幸灾乐祸起来:
司千舞,今日的风光,将会成为你日后的坟墓!
牧清晗气得差点晕倒!
世上怎么有这般不要脸的男人?
偏偏,这男人还长得如此祸国殃民!
长得这么好看,什么样的女人娶不到?
偏要来挖他的墙脚?
他是挖了他的祖坟还是杀了他的父母?
牧清晗,你要挺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