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挑着担,我牵着马。迎来日出送走晚霞,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又出发......”
布鲁图斯哼着小曲,背着行囊,牵着驮马行走在森林的土路上。他又一次放了孩子们鸽子,才四点半的时候便离开了拉克修斯村,现在已经过了快半小时。
要是不提前走,真让孩子们送的话。一想到一群人泪眼汪汪地拉住他,不让他走的场景,布鲁图斯就觉得自己这样可能真会被动摇,索性早早起来直接出发。
天色还很昏暗,尤其是在密林中更是如此,布鲁图斯打着火把照亮自己脚下的道路,一步一步地沿着道路前进——还好火把是多准备了几根,不然他得担心够不够撑过五天的路程。
“之后还是得尽量选在太阳升起来后的时间赶路啊。”布鲁图斯觉得自己还是得调整下行进的时间,毕竟说不准路上会出什么意外。
“要是我会骑马的话,说不定会快一些。”他看着自己手中牵着的驮马一样,“可惜在没有马鞍和马镫的情况下练习骑马还是太困难了点。”
他也不知道是这两样物品是还没发明出来,还是科技没扩散到拉克修斯村这里,但可以确定的是他现在只能靠双腿前往塔特托镇。
布鲁图斯连着走了两个小时,然后开始扎营休息,长时间的行走对他来说还是稍稍有些困难,特别是在这种凹凸不平的土路上。
他一边坐着休息,一边拿出地图集做着注释:“两个小时估计行进了10公里,嗯,不对,按着这路况应该只有8公里的样子,夏季的白天应该在十个小时左右。”
“除开吃饭的时间,还有正午后最热的两至三小时不宜前行的时间和每隔两小时休息15到30分钟的时间。”
“也就是说我一天可以有效行进四到五个小时。”布鲁图斯算了算,“理想情况下就是一天40公里,但人不是机器,能到30公里就已经很不错了。”
“最近的城镇都距离150公里左右,很难想象这片区域的人口是得有多稀疏。”
他回想了下那本被水浸透的笔记里的内容,自己之前经过的小城镇似乎都有个三四千人的样子,而大城镇则有个两三万。
喝了口水囊里的水,布鲁图斯站起身,现在他休息得差不多了,是时候继续赶路了,今天在森林里可以多行进一段时间,不用太过担心下午的酷热。
就这样断断续续地一直走到正午,布鲁图斯再一次停下步伐休整,顺便吃午饭——还是熟悉的粗麦面包,它不需要烹饪的优点正适合在这样的环境下当作口粮。
如果有什么问题是一块粗麦面包解决不了的,那就来两块好了......
布鲁图斯一边就着水,一边啃着手中的粗麦面包,眼角的余光忽然瞥见了什么,他三下五除二地解决手中的食物,然后将手搭在背囊上,准备应对隐藏在树林里的危险。
“呔!此山是我开,此树是——”话音未落,一根标枪快速飞来,插在了跳出来的人的脚边。
还以为是什么猛兽之类的,原来只是山贼——啊,抱歉,这里没有山来着,那还是暂且称他为强盗吧。
“——我栽......”跳出来的强盗又缩回树后。
第一根总是得找手感,还有在这种密林中标枪也受限严重......布鲁图斯摇了摇头,手里握着抽出来的另一根标枪,看了眼强盗面前的树。
“大哥,你没事吧?”
“我能有什么事,你大哥我可是打遍天下无敌手的,要不是这家伙不讲——”
又一根标枪飞了过来,没入强盗大哥面前的树干中。
“——武德。”强盗大哥这下不敢再探头探脑的了,“要敢让我近身,我能打十个他。”
布鲁图斯又抽出一根标枪,耐心地等着两个强盗探出身子——不得不说练好了标枪确实挺好用,靠着他身体具有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