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宇想起好莱坞的现在的情况就有点头大,《肖申克的救赎》何宇可没打算现在就拍,哥是指望拿奥斯卡金像奖的,要是扑街的话情何以堪。
好莱坞可不止有八大巨头,还有数不清的独立制作人,独立制作人的小公司是直接挂靠在巨头旗下的。当然这种公司不多只要寥寥几个,这些公司采取和巨头合作发行的模式,当然你必须有斯皮尔伯格、卢卡斯的水平,电影公司没脾气不得不合作,好像何宇现在的资格并不够。
何宇目前可没有自己拍摄《肖申克的救赎》想法,拍出来也是绝对的扑街,何宇显然不具备那些各种资源。
好莱坞的垄断是无处不在,外来资本可以随便进入很是容易,想要全身而退就是痴人说梦。电影行业和金融领域一样,好莱坞也是讲究传承的,犹太财团控制着整个好莱坞,想抢犹太人的蛋糕,呵呵。
最赚钱的生意是垄断的生意,每个人都知道这一点,所以行业的领先者会尽最大的努力去获取垄断的地位。聪明的犹太人相互竞争又相互合作,几乎垄断了电影行业的所有资源,外来资本进入就会面临八家巨头的共同打压和排挤。
这八家巨头图对电影产业实施垄断起源于二十年代,它们大肆收购主要城市的豪华影院,这几家大公司很快就取得了美国市场的垄断地位。巨头垄断的策略包括打包发行、延长轮次之间的间隔时间、按地域排他性授权旗下影院等等。
垄断妨碍竞争,长远对消费者是不利的,美国的反托拉斯法通过一些手段来限制垄断,让市场上保持活跃的竞争。
对好莱坞电影产业来说,大公司追求垄断与美国政府反垄断的较量在五十年历史中上演了不计其数个回合,其中最关键的是1948年《派拉蒙法案》颁布,直接破除了好莱坞八大巨头对整个电影产业的垂直垄断。
《派拉蒙法案》本身并不复杂,简而言之,在电影制作、发行与放映的三大环节,制片厂不能再全盘操控,间接的限制了垂直垄断。
巨头倒是剥离了影院,按照法院的要求,电影发行不再是多部一起打包,而是一部一部单独谈,根据影片本身的质量,对所有影院一视同仁,反过来,所有影院也必须对所有片商一视同仁。巨头按照法庭的要求,分拆为一家影片公司和一家连锁影院公司,两方不得互相干涉对方的运作。
看似问题解决的差不多了,但是八巨头依旧是八巨头,你大爷仍然是你大爷。外来资本进入好莱坞花了不小代价,结果电影压根无法上映,能起诉这些巨头吗?起诉了也不见得有任何作用,未来也基本断绝进入好莱坞机会,好莱坞还是被巨头垄断着。
好莱坞的垄断无处不在,香江嘉禾电影邹大亨拍的电影想来好莱坞上映,还不都是一两百万美元被买断了。想和好莱坞巨头谈票房分成,恐怕就是做梦也梦不到这样的好事,电影能在美国上映就不错了。
至于索尼从可口可乐公司手里收购了哥伦比亚电影公司,那也是在1989年,不要说收购好莱坞电影公司,洛克菲勒大厦还不是一样被日本财团收购。1985年广场协议之后,日本几乎要把美国都给打包了,也正好符合犹太人从日本掠夺财富的目的。
何宇虽然写不出《哈利波特》系列的小说,但是像《侏罗纪公园》、《黑客帝国》等等系列还是没有任何问题。这么多的票房,何宇当然不甘只拿些零头,进入好莱坞是不现实的,否则美帝还怎么传播自己的美国文化,怎么宣传美国梦。
何宇现在和好莱坞巨头合作还是没有问题的,作为一个高产的科幻作家也不缺剧本,现在没法和好莱坞八巨头抗衡,不代表以后没资格抗衡。
何宇想到自己计划不由得笑了起来,未来好莱坞巨头也要叫自己爸爸了。亚洲可没有反垄断一说,何宇可以在东南亚建立最大的院线垄断东南亚市场,只要好莱坞巨头电影想在东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