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光听得很满意,笑容渐渐勾起,他已经不打算做这一行了,因为这一票下去他肯定能赚不少。
至于陈经理口中所说的,将东西按名号送回去,那是不可能吧。
李晓光直接转身就离开好吧,这种店铺不要也罢。
就在自己手中握着充足的证据。
有着合同签约的过程视频,而且还有合同,合同上方还标确了,如果发生意外自动解除合同,并且对方要按一百倍的价格赔偿。
对方都那样了,租给自己的地方还堆积东西,显然是已经达成了自动解除合同的条件。
当然如果一百倍的赔偿内部包括购买的东西只算是租借,弟弟租的话那得要多立个案子了,恶意毁坏个人财产,自己买的东西价格早已经过了几十万,让对面做几十年的牢,应该可以的。
而且太充电宝还是高新产业高新技术,这价格还不是他随意说吗?
加上刚才打电话的录音,以及之前微信的消息。
恐怕陈经理这一行人作为祝福惯了,没有想到有人会起诉他们吧,到时候真想看到那丑恶的嘴脸,露出惊恐的表情,还真是让人期待呢。
夏玲。一路之上,虽然想清楚了前因后果,得知此事过后肯定会得到一大笔钱,并且对方也能受到相应的惩罚,但还是气鼓鼓的,感觉这世界好乱,怎么可以这样子。
喝完咖啡回到家中,两人又开始了修炼灵力。
就不知道夏玲是不是躲在自己的房间和自己的新闺蜜女娲聊天了。
对于女娲,众说纷纭,不同版本也有。
但毋庸置疑的,这是人族的圣母。
虽然只是神话故事,但谁又能说神话故事不是真的呢?
神话神话总是有起源故事的。
李晓光实际上有点害怕女娲,之前人家刚登场就被自己看光了,对方的精神力可是很强大的,相信肯定知道这件事情,只是不点破罢了,因此李晓光总是躲得远远的,不敢接触,免得对方谈笑一句,就是当成玩笑,将此事说了出来,那他不得尴尬死。
和王律师王大壮加了个微信,将所有的证据材料都发了过去,并且将陈经理的电话微信也发了过去,让他们的学员忙活去吧,自己可不想掺和进去。
起诉打官司总是很复杂的。
打官司可不是一个好的名词,不仅预示着事情发展到最恶劣的情形,需要法官调解。
而且打官司的过程中还需要很长的很长的时间。
一审二审三审……
不过法庭之上还是挺简单的,讲证据说话。
一审二审三审的除非是案件特别重大,那边是案件特别微小,又或者是双方证据都不充足,双方的律师也是旗鼓相当,每次开庭都将对方说的哑口无言,或者是没有什么可以说的了,即使是说了没有证据,说词也作罢。
即使是打赢了执行过程中还需要很长很长的时间。
比如姚明世界,你头顶的家伙每天噪音吵得不行,即使你起诉成功了,并且对方也受到了相应的惩罚,但之后的日子呢,过几天对方还是在那吵,有什么办法你还去起诉吗?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早已知道对方是不可能悔改了,起诉了一次两次三次又有什么用呢?
微小的事情需要道德准则束缚,但道德准则,被这些人当城市空气有什么办法呢?
对于这种小事情,民事纠纷法律的惩戒并不高,结局就是,楼上蹦迪的还是在蹦迪,楼下糟心的还是在糟心。
……
夏玲那一边有两大守护灵,教她各种技巧战斗以及生活常识。
李晓光如果不修炼,意外得闲了下来。
今天也是来了兴致,打开电视,打开了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