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刘志,从全聚德出来之后天已经黑透了。
从这里面出来自然是已经吃过饭了,久违的味道,久违的夜空。
李红旗望着那满天的星斗,不知道在想什么。
秃头顺着她的视线朝天上看了看,抹了一把寸草不生的头顶,“老大,我让猴子送你回酒店,我还有点事情要去办一下。您明天就走?”
“是,明天就走,”李红旗没有告诉他,她这一次来首都压根就是瞒着陈子昂过来的,那家伙还以为她还在上海呢。
至于为什么要瞒着他,李红旗想说,他们是因为感情,因为爱,走到一起。但是就算再怎么深爱对方,也应该保持自己的自尊,骄傲。除非是她使尽浑身力气也做不到的事,要不然,她不会叫陈子昂帮忙的,与其依靠一棵大树遮风挡雨,不如自己成为那棵树,跟他并肩而行。
听说他明天就走,秃头苦着一张胖脸:“老大,你能不能等两天再走?我公司里还有很多事情想要叫你指点一下,我遇到事儿了。”
李红旗来的第1天他就这么说,但是遇到什么事了他还没说,只说等到她处理完事情再讲这些。
沉吟着,李红旗拿出在包里响动的电话。
“老大~”
秃头一副哀求的模样。
“行吧,”李红旗笑道,“也就你,还在一如既往的拿我当做老大。你说的那些事情我要是解决不了,你可别怪我哦。”
不光是朋友,也是看着秃头成长起来的,李红旗不可能不管他。
秃头挺高兴,叫负责开车的小弟送李红去回酒店。
先走了一步,但是同样还在路上的刘志,金费东他们,正在讨论李红旗。
“李红旗是个有本事的人,尤其还是个女人,这一点更不容易,她跌跌撞撞走到今天,唉……”
金费冬叹息,有感而发。
坐在后座的刘志,正在翻看之前李红旗拿给他的那份清单。闻言,抬眼看了下跟了自己很多年的兄弟。
“你说,我要不要在这个时候帮她一把?”
能做大哥自然有他的优势,又这么多年过去了,刘志的老谋深算,金费东深有了解。
金费东摇头:“帮还是不帮,大哥说了算。”
笑了下,刘志提起在全聚德时跟李红旗说过的那个物件儿。
他说:“挺多年前李红旗还在这边上大学的时候,为了买房子,在我这抵押了一个金钵。那么重的一个纯金物件,搁到几年前也值几个钱。后来,我才知道那金钵是鹿寺的东西。”
“鹿寺?”金费冬有些差异,“怎么有这么巧的事儿?”
刘志之所以信佛了,那是因为鹿寺的一位主持帮过他,还把他带到了更高级的圈子。
在集体时代还没有结束的时候,寺庙是愚昧,封建的象征,但是这些年社会在进步,寺庙也在俏无声息地出现在公众视野里。虽然之前被打压的很厉害,但是到底有多少人在搞封建,一般人不得而知。
再说回刘志说的金钵,也是在那个打死封建社会的年代里,有人把那玩意儿拿出来救了人命,穿来穿去,就传到李红旗手里了。
但对刘志来说,这些都不重要,他的意思是因为这个金钵送到鹿寺,肯定能讨份儿人情。他正发愁怎么跟人搭关系。
金费东听完之后也明白了,提醒刘志:“李红旗的意思是想把这些东西暂时抵押在您这边,不超过两年,她肯定要赎回去。”
‘古董收藏迷’这是李红旗的另外一个绰号。
刘志不以为意:“我借给她500万,要她个金钵还不给?”
“也是,”金费冬心说,跟自己猜测的差不多。刘志会把钱借给李红旗的。
不是因为这么多年的交情,而是她手里的这些东西,确实值这个价格,哪怕李红旗以后没那个能力把东西赎回去,有这些玩意儿再手也不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