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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_对比(6)(1 / 4)

话说这蓉城乐团演奏的花样可就浪漫许多了,那里本身就是多民族杂居的地方,许多民歌山歌,经过改编后,都变成了交响乐了,而且,用交响乐的表现各种自然声音似乎还不够,于是,在交响乐队里又加上了民乐,还用交响乐队伴奏,演奏了好几曲民乐协奏曲,什么琵琶协奏曲啦,二胡协奏曲啦,甚至在演奏中用竹笛替代长笛,把一些经典乐曲里演奏的更加有张力了,这可是吸引了不少音乐爱好者,尤其是一些不得志的半专业音乐人,无疑是给了他们许多启迪。

汉堡音乐节的成功,让西蒙也想在柏林秋季文化节上复制,可是与董事会谈的却是一个夹生的方案,这弄的西蒙很是不舒服,到了这个时候,他才知道什么叫顽固的守旧人,可他也没法子啊,毕竟,他也不过是个相当于经理人的身份,老板们不同意,他的乐团也就只能照旧。既然乐团要照旧,那外围呢?

西蒙去找菲尔德,菲尔德对董事会的态度也是颇多微词,但,那里的人在德国的上层领域里都是有分量的人,甚至跟菲尔德还隔着辈儿呢,他也不好出面去强令那些老顽固进行改变,同时,他也没有法子用减少补贴的法子去限制那些老古董,毕竟,菲尔德还得想着自己的**呢,而那些老古董可是人脉颇广,他们想要把谁抬上去可能会勉为其难,可想要把谁黑下来,那还是易如反掌的。

可菲尔德却不会像西蒙那样束手无策,更不会放弃机会坐以待毙,他想了想后,就把音乐节的承办单位换成了平涛文化,并许诺,具体的场外邀请可以由平涛文化“酌情”办理,他甚至直截了当的对平涛文化欧洲大区总裁路易斯说,“我要的是效应,对,就是整个音乐节效应,既然是节日,就得有个节日的样子!不能像过去那样,搞的干巴巴的,最后是少数人说好,多数人麻木,那样不行。”

路易斯,美籍混血,这点与刘道源差不多,只不过,他的父亲是个洋人,而母亲却是赴美留学后与当地人结婚,绿卡是拿到了,可是在美国谋生并不顺利,于是,两夫妻生了路易斯后就回到了家乡,两人本来都是在某大学里教英语的,当那个时代各类电视剧增多了,需要一些白人去出演某些角色后,丈夫去当演员了,不管演的如何,凭着一副白人的面孔,还真是客串了不少角色。

正因为路易斯的混血特点,才被平涛文化招募到麾下,而路易斯虽然没有公开自己的华人名字,可圈里人都知道,他那个路易斯其实就是汉语“鲁艺诗”的谐音,而他的母亲就是姓鲁,是来自齐鲁大地,**后最先出去的留学生,而路易斯本身几乎有一半是在母亲的故土成长的,是那种典型的白皮黄心的“鸡蛋人”,而且,他的汉语说的倍儿溜,没法不溜,打小上的就是国内的幼儿园,尽管他那个爸爸几乎天天跟他说英语,可是路易斯的母语还是汉语,他是长大后不得不去美国读书才学的英语,有家里的语言环境,他的英语也很不错。

从心里说,路易斯是真不想回美国,他到达美国后,生活极其不习惯,跟在国内比起来,美国的生活远没有想象的好,起码在美食上就不行,而且,为了读书,家里在纽约是租房子住,想要在这边买房,母亲是坚决不干,理由也很简单,在美国买房子,什么时候都得纳税,他们又不想回到美国生活,那钱等于白花。

路易斯的父亲不过是一个在电视剧里客串白人角色的偏门演员,收入不上不下,在国内还可以四处兼职,捞外快,可一旦回到美国,继续当演员肯定不行,到大公司去当汉语翻译?似乎那些办公行文的东西他还翻不了,而妻子更是会无事可干,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们的年龄都不占优势了,如此算计起来,他们觉得,在美国远不如在国内生活的压力小,何况,他们的儿子已经成长起来。

路易斯大学毕业后回到国内,最早是替在国内混演艺圈的外活人当经纪,而且,他在大学里学的也是这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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