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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_朋友(4)(2 / 5)

喜欢干的事情,他们满世界的到处乱跑,就是在各地找机会。而这次似乎不是啥机会。

问题是,安德森目前陷入了困境,在医院处理完骨折以后,先被转移到了拘留所里。由于案件清楚,证据详实,整个证据链完整,随即,警署在48小时内已经结案,并且转送到了法庭。如果说是一般的香港人折腾,警署可能会拖延一下,超过48小时后,可以缴纳一定的保释金从警署里出来。可这是个国际性的简单案子,如果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成年人之间的事情,警方都不需要去那么费劲的折腾,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驱逐了事。可这个案子涉及到了未成年人,绝对不是可以赶走了事那么简单,与其放在警署里坐蜡,不如交给法院去处理。

作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安德森被转移到了法院的看守所里,此时,要想谈保释的问题就不是跟警方谈,而是要向法院申请了。

安德森的辩护律师当然想把他先保释出来出来再说,可是,这保释金的数额就让律师头疼了。如果是平常的斗殴医疗费赔偿,那花不了几个钱,律师都可以做主先放人,对安德森的账以后再算,可现在案子性质不同,加上凯琳娜那方提出了诉讼,还是未成年女性,性质变了。正在律师头疼的时候,李凡的代理律师也出现了,虽然还没有拿到李凡签署的文件,但这不妨碍他先行一步去法院起诉安德森的“故意伤害”,这简直就是雪上加霜。

法院在经过简单的梳理后,两案并审,鉴于安德森没有前科,在德国的记录也算良好,法院同意其可以保释,不过保释金却是一个天文数字,500万港币。

这么大的数额,律师自然做不了主,他必须了解安德森的财政情况,否则,他的律师费可以忽略,那么保释金最后谁来出?

德国**的那些人也不白给,立即发出文件,要求德国方面调查安德森的财政状况,这不查不要紧,一查吓一跳,安德森在德国没有任何财产,其名下账户里的数额在百位数,从收支的情况看,这小子就是月光一族。

安德森之所以给邓小丽下套,两个原因,第一是好色,邓小丽虽然谈不上倾国倾城,可也颇具东方女人的韵味,是安德森喜欢的那种类型。第二,邓小丽家事丰厚,李丽为了让小丽在德国不吃苦,不仅给邓小丽在德国买了房子,还给其买了汽车,邓小丽上学的学校里是需要出具资产担保的,李丽懒得去找一些麻烦,直接让邓义辉划过去200万欧元押在学校的账户里。这些信息根本不保密,所以,安德森认为邓小丽是个典型的“富二代”,要想吃软饭,还有比这个更合适的吗?

与一般渣男不一样的是,安德森言谈话语中极具蛊惑性,给人的影响也是阳刚和正面的,涉世不深的女孩子很容易掉进他设立的这个陷阱。这要说起来,也与西方年轻人的社会生活方式有关,在西方,年轻的男男女女之间本身就不是那么纯洁,你可以说那是混乱,可他们说那是他们的生活方式。西方社会也对年轻人婚前的狗屁倒灶行为采取宽容的态度,两人处朋友,什么事都干了,然后说分手就分手,好像谁也不欠谁的。这就是安德森赖以生存的社会土壤。

正因为西方社会里这种畸形的形态,让凯琳娜受不了,所以,当她看到不一样的李凡时,感觉就非常的好,她希望自己能够在一种纯洁的环境里生活。这不算是奢求,可在西方,不能说没有这样的人,可她得碰到什么时候才能遇到?

那么邓小丽是不是接受西方的这个生活方式?肯定不行,华人绝大多数是不接受这样的生活方式的。有没有这样的渣男渣女?有,肯定有,但社会的主流绝对不宽容不支持这样的生活方式,你可以偷着来,可以去玩花活,可你敢站出来喊“我就是要这样玩”吗?唾沫星子不淹死你就算你运气!

孙敏和李丽还没到邓义辉在香港的房子,就接到了玛索打来的电话,说他们一家已经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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