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一张干净的兽皮包裹起来。
当初纪川那小子才用过一件巫具,而他怀中揣着两件,这让纪勇走路都虎虎生风。
给出了两件巫具,纪丰又卜算了一下,得出猎队无事,平安归来的卦象,纪丰才放心的点点头。
少倾。
猎队在纪勇号召集结下出发。
猎队共有三十二人。
他们身着皮甲劲装。
背着长弓箭囊。
腰间系着麻绳,那上面挂着匕首短刃,剥皮刀。
猎队这群人是族里最精装,战斗力最强的一批青壮年。
他们出发一次,要保证带回来的猎物能够供给聚落族人们五到十天的生活。
这一路上他们轻装疾行,遇到一些野兽也仅仅是扫了一眼。
纪勇不允许他们在路上对那些单独出没的野兽出手。
“往西方走十五里,嘿嘿,就能遇上鹿群!”
纪勇满脑子里都是巫对他说的话,数百只野鹿集成的鹿群。
只要能带回二十多头,就能保证聚落里族人们半个月的食物。
晒制成肉干的话,储存时间还能更长一些。
至于巫还提醒到,有一支在暗中潜伏的狼群也盯上了那支鹿群。
反而没被纪勇放在眼里,在成为斗巫之后,即便是凶兽他也有与之较量的勇气,即便是猎杀也敢去做。
在快要临近目的地时,纪勇让所有人原地休整。
疾行十五里,他们也该恢复一下体力。
纪勇从怀中摸出了被兽皮小心翼翼包裹的骨笛。
有这件巫亲手制作的巫具,即便是狼群真的敢对他们进行报复性攻击,纪勇也不怕。
要知道数十只狼组成的狼群,其危险程度还要远超过凶兽。
狼群能在头狼的指挥下,有组织有规模的发动进攻。
得亏他们现在猎队的首领是一位斗巫。
要是只有十几人那种小规模的猎队,遇到狼群只有躲藏的份。
在纪勇小心翼翼拿出骨笛时,被旁边眼尖的族人看到,忍不住惊呼道“巫具!
头儿,你怎么把巫的这件巫具给偷偷带出来了。”
巫和巫具这两个词,在原本安安静静休息恢复体力的列队中就如同热水中滴入一滴热油。
巫具,乃是巫亲手制作,拥有强大能力的骨笛,是整个聚落里的至宝。
纪勇直接给出生说话的那家伙后脑上来了一巴掌。
拍的后者眼冒金星。
“我哪敢把巫具偷出来……哼哼……这是巫让我拿来用一用。
要不然平日里你们谁能看到这件巫具。
当初聚落迁徙的时候,遇到了一支异人族。
纪川那家伙,就是用这件强大的巫具,直接逼退了那帮混蛋,而且还杀了他们一半的人。
从那以后咱们聚落迁徙,便没有遇到过其他异人族来劫掠。
可能那时候周边的一些异人族,生怕和咱们聚落引发冲突后又被巫给报复。”
纪勇炫耀着说,就仿佛这一切都是他的功绩。
猎队的成员们都凑了上来,他们好奇又敬畏地看着那枚托在兽皮上的骨笛。
用某种野兽的两寸腿骨制作,末端连着骨节,表面温润成白玉形状。
表面钻出七星连孔。
“咳咳,其实还不只有这一件。
巫还给我另外一件巫具用,你们还都不知道吧,就在几天前,巫又制作了一件巫具。”
“嘶~~~”
周围传来一片倒吸冷气的声音。
纪勇都觉着周围瞬间温度都开始变低了。
但他有些炫耀似得,又从怀里掏出另外一个兽皮小包,从里面将一串兽牙手串小心翼翼地拿出来。
但随后还没等众人看清,他又塞了回去,把骨笛也收了起来。
“行了行了,都别看了,待会快点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