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唐依然没有下山,没有任何行动,但他的日程和之前开始变得不同了。
他开始学习写字,他只会些简体字,但这个时代还处于小篆体阶段,李唐能够认出个三五成就不错了,写就更别提了。
不会写字,必然会对未来办事带来麻烦。
萍儿姑娘从小琴棋书画、诗词歌赋都学了一些,就由她教授李唐写字。
华夏文字由甲骨文演变成简体字,基本上是一脉相承,没有断了文脉。由简体字往小篆体走,多多少少还是很容易的。
三五天下来,一些生活上用的字,李唐便基本都会写了,字体却如蜘蛛爬一般,难看至极,他也无所谓,会写就行。
之后便开始学习一些比较难的字,也是循序渐进,把自己这个这个时代的文盲,变成一个可以抒写书信,随便写字的水准。
至于梳头的事,就转交给了紫嫣姑娘。
紫嫣手法灵活,快速,更适合李唐,他的时间就也充裕了许多了,每天锻炼依然不曾间断,只不过不在是一个人,而是八个人。
他在一百多马匪里,选出了七个身手最好的马匪,包括了上次跟着他出任务的谷大勇和林虎子。
他们这七人不论是骑术、格杀,体格,还有头脑,都是出类拔萃的,又跟着李唐练习了多日特种兵的一些作战方式,可以说是进步神速,每一个挑出来都能一以当五,甚至当十。
而李唐做这些,明眼人都看明白了。
他在为重回金陵城,做准备。
齐王府那边就也安静下来,不在时不时的有人过来打扰,色诱,每日都消停的配合着李唐。
老太君那边甚至还传出了夫妻打架,床头打架床尾合的说法,认为是项静说服了李唐,这小两口现在关系很甜蜜呢。
这般又过了七天。
李唐字写的差不多了,不再有生僻字,就放弃了练习,转而专心致志的培养谷大勇、林虎子等七人。
这七人也不傻,意识到了要跟着新当家的去办大事,每日勤加苦练,进步更是神速。
眨眼间。
他们到达牛首山已接近一个半月。
马匪们早已经认定了这个新当家的李唐,也不管他是不是郡马爷,也不管他是不是卖身奴仆,反正是跟定了他。
没办法,跟着他有钱赚,有肉吃,也更爽快,而且,也可以看的出,李唐更亲近他们,次之才是齐王府的人,他们心里就更高兴了。
这一日。
李唐带着谷大勇、林虎子在牛首山里正在练习特种作战的单兵搏击技术,突然遇到了一头野生梅花鹿。
这梅花鹿警觉,速度快,一看到他们,掉头就跑。
所幸。
他们每人手上此时都带上了弩箭,立刻合围追赶,便将其射杀,开膛破肚,去了皮,在山上搭了个烤架,进行烘烤。
此时鹿肉被烤的外焦里嫩,有黄油黄的。
李唐撒上了随身携带的孜然粉和辣椒面,味道飘散而出,每个人都馋的直咽口水,眼睛盯着,像是在看腰细臀大的小媳妇一般。
“你们一个个着什么急啊,还得在等会呢。”
李唐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又划弄了几刀,让鹿肉受热更均匀一些,随后自顾自的坐下,烤火等待着肉熟。
他们的弩箭是齐王府的木匠和铁匠做的,比之李唐的差了一些,但也能用,每人都爱不释手。
此时,林虎子挠了挠头,笑呵呵的问道:“当家的,我听齐王府厨房里的林姓小厨娘说,你要带我们去金陵城,帮着齐王爷翻案呢,是吗?”
谷大勇锤了他一拳,“当家的事,不要多问,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怎么那么没规矩啊。”
林虎子哈哈一笑,闭嘴不言,“我就随口一问,当家的,您别生气啊,你啊,就当我放了一个屁。”
嘻嘻哈哈的去聊别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