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怪物吗?”
洪三看见那棒球棍被捏出了一个手掌印,他也傻眼了。
尼玛,传说中的大力金刚指?
“还不认罪么?”
孟杰凝视洪三,“在我耐心消磨之前,最好快点做出决定。”
“三爷,看我的!”
一个尖嘴猴腮的小混混,从旁边跳了出来。他手中抓着一把匕首,在众人的尖叫声中,直接架在了孟杰的脖子上。
“快治好我们三爷,不然捅死你!”
洪三见状,笑了起来,“怎么样小神医,您医术再高超,这刀子刺进去,也受不了吧?”
“刀子,你说这个吗?”
孟杰的手指,不知道什么时候,捏在了刀刃上。
“别乱动!”
尖嘴猴腮的小混混嚷着,同时想抽出匕首。但他发现,这匕首好像是长在了对方的手指上,任凭他如何使劲,脸都憋成了茄紫色。
“还给你。”
孟杰说着,手指一用力,就听见一声脆香,这匕首的刀刃被生生掰断。小混混手上脱力,倒退两步,和同伴一样,摔了个丢人的屁股蹲。
“啪!”
孟杰手指一弹,手中折断的半截刀刃飞出去,擦着最后一个小混混的脸颊,然后刺进他右后侧的一颗树干上。
小混混吓得魂飞魄散,喉咙里咯喽一声,半天都没回过神来。
四个混混都被制服了,整个过程,孟杰连屁股都没抬一下。周围的围观群众看了场好戏,忍不住鼓起掌来。
“好!”
“小神医,好样的!”
“近战牧师,小神医太牛了!”
洪三彻底绝望了,他没想到这个小神医这么牛逼,软的硬的对他都没用。
自己真的要等死不成?
“我,我是绝对不会……”
洪三缓缓站了起来,认罪什么,绝对是不可能的。
结果他刚起身,嗓子眼一甜,张口就“哇”的一声,吐出一大口鲜血来。
鲜血泼在地上,触目惊心,让周围人再次发出阵阵惊呼,手机也举得高高的,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画面。
“真的,准备后事吧。”
孟杰好心劝道,“来生若有机会,再做个好人吧。”
“我认罪……我认了……”
洪三真的怕了,脑子里长瘤子,而且大夫说过,没办法手术。一旦手术,弄破了瘤子,有极大可能性伤害到大脑,造成脑死亡。他不想死,真的不想,哪怕多活一天也好!
“诸位乡亲父老!”
孟杰立刻起身,对着周围拱手,“洪三认罪,大家都用手机拍下来,做个见证可好?”
众人无不答应,而洪三这才开始缓缓说起自己杀人的事情。
原来洪三交往过一个小姐,名叫梅青。二人都是无父无母的孤儿,自幼相依为命。为了养活洪三,梅青不得不出卖身体赚钱。后来洪三混出了头,日子过的渐渐好了起来。梅青就提出要跟洪三结婚,但洪三嫌弃她不干净。
最后二人闹得不可开交,一次吵架的时候,洪三喝多了酒,失手给她打死了。
洪三吓得酒都醒了,于是趁夜偷偷把她埋在了自家的后院里。逢人就说,俩人吵架,梅青回乡下老家去了。
因为梅青无父无母,除了洪三也没人挂念着她,这事就这么掩埋下来,至今都无人知晓。
听完洪三的认罪,周围的人纷纷倒吸一口凉气。而洪三却看向孟杰,双手合十。
“小神医,这事被我藏在心底,三年来都没人知道。我不清楚您是怎么发现的,但我已经交代了,阿青的尸体就在后院埋着,找人一挖就知道。我求求你,救救我,我真不想死……”
“既然认罪,我便救你一命。”
孟杰也是叹了口气,“剩下的事情,就交给法律。你这样的恶人,法律自会惩罚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