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镇南五里,有一座山,名曰黑狼山。
传说,这座山里,有一只黑色的狼妖,是山中群狼之首,也是当地的山神。
如果是好人看到了黑狼,会被赠送金钱财帛,从此交上好运。
如果是恶人见了它,会被直接拖回狼群,被群狼分食,极其凄惨……
这只是不着边际的传说,但是黑狼山多狼却是真的。
后来大灾变到来之后,不只是人,山里的野兽吸了红雾也发生了变异,那群狼也变异成了好几种怪物,但是如今过去一年有余,种群基本也稳定下来了。
其中有一种,外形的变化并不很大,仍然大体保持着狼的基本形态,只是体型变大好似老虎,牙和爪子更长,尾巴变得好像老鼠一样又细又秃又长,脸上多了一对眼睛,显得更加狰狞可怕!
这些狼怪仍然保持着群居的习性,偶尔会下山来,到安宁镇周围觅食,曾经和章朗也照过面。
章朗对它们的印象,就是速度,力量,爆发力都挺一般,就是寻常大型猛兽的水平。
但唯独有一点,它们的防御力极强,皮毛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十分坚韧!
而这种材料,恰恰是章朗所需要的!
随着力量越发强大,章朗在任务中的战斗也越发惨烈,经常会打得衣不蔽体。
如果只是上次这种特殊规则倒也无所谓。就怕战场在人来人往的闹市,就算章朗不在乎,赤身裸体的也会引人注目,甚至招来警察,麻烦得很。
所以,他需要一身更坚韧的衣服,而这些狼怪的皮毛,就是最好的材料!
已经换上了一身干净衣服的章朗,手持着一柄砍刀,扛着一个麻袋,正在黑狼山中穿行。
对于现在的他来说,那种老旧的燧发枪意义已经不大,真打起来,远不如手中的刀来得有用。
算一算,章朗的火属性已经超过三十,算上他体格的加成,再开了龙心狂暴,力量恐怕超过普通人百倍有余,再加上刚获得的豪腕能力,抡起刀劈过去,绝不是普通的枪械能比得了的!
在山中寻了个颗树,章朗用嘴叼着砍刀,扛着麻袋爬上去,找了根粗壮的枝丫跨坐其上,然后从麻袋里掏出一个铁钩绑在树枝上,又取出了一大块腌肉,挂在了铁钩上垂下去,离地五六米高。
麻袋里面还有几块备用的腌肉,章朗将麻袋口扎紧,扛着爬到更高的地方,捧着刀,靠着树干耐心等待……
这一代正是那群狼怪的势力范围,应该不会有其他的食肉动物出现,到时候只要有贪心的狼为了吃肉被勾住,他就算狩猎成功了。
章朗也想好了,这一头狼就有老虎大小,身上的皮扒下来,给他做一套衣服肯定够用了。
章朗也不求做一身大衣,他自己的手艺也没那么精细,只求做条短裤,做个马甲,穿在里面就可以了。
一来可以防走光,二来也能有不错的防护作用。
虽然他现在肉体也相当强韧,但多一层防护总是好的,至少挨打不那么疼了。
章朗藏在树冠中,一直等到了傍晚,终于远处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动静。
不多时,有两只怪物凑了过来,开始绕着这棵树转圈。“来了!”
章朗立刻打起了精神,握紧了怀中的刀,这两只正是那种刀枪不入的四眼狼怪!
两只狼怪转了几圈,便开始向钩子上的腌肉发起挑战,章朗挂着的高度很讲究,以狼怪的体型和跳跃力肯定是够得着的,但又不会轻易得手!
两只狼怪轮流试验,不是高度不够,就是角度偏了。
终于,有一只狼怪瞄准了方向,蓄足了力气,猛地跳起,张开大嘴,一口将整块腌肉叼在了嘴里,连同里面的铁钩,也勾住了它的下巴!
刚含在嘴里的时候,这狼怪也没觉得有有什么不对劲,只是感觉肉中有什么冰凉生硬的东西!
可是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