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段路程已经走了一半多,他们剩下的野猪肉还够吃一天,利用这一天多赶点路,那最多在第六天的下午就能到达坐标点所在的位置。
由于晚上有钟离珀的森林迷踪阵保护营地,桐九完全不用担心睡在水源边会有危险,于是从第三天晚上开始他们就在水源边扎营。而在水源边上扎营有一个最大的好处,那便是抓鱼非常方便。
野猪肉吃到第四天晚上已经全部吃光了,所以在第五天早上他们只能抓鱼吃。好在这次的水源不是极深的湖泊,他们还是能在河边浅滩叉到鱼。
桐九也不知道是不是受到野猪肉的启发,为了省下接下来的打猎时间,她干脆一次性抓了十几条鱼,让钟离珀全部烤好并把鱼肉刮下装在盒子里带上,这样就又能抓紧时间赶路。
钟离珀把鱼肉分别装在三个盒子里,一餐一盒刚刚好。处理完粮食问题收拾好行李,他们便再次踏上旅途。
这几天累是累了点,但整段旅程也尚算顺利,除了第二天早上猎野猪的时候有点惊险,其余时间都满顺利的,哪怕每晚都有狼吼,但实际上他们连狼的影子都没看到,根本不觉得危险离他们有多近。
然而墨菲定律有时候真挺奇怪的,它总会让事情往玄幻的方向发展,当你心中刚抱了点侥幸时,情况就会开始变坏。
桐九也是没想到,他们在森林度过的四个晚上都没真正遇到狼群,现在这大白天的,居然运气爆棚地遇到了一群狼,看这群狼瘦了吧唧的模样,一只只都目露凶光,显然饿狠了。狼本来是夜行性猎手,一般会趁着动物夜间警惕性降低时狩猎,也不知道这群狼多少天没吃东西了,竟然要在白天狩猎。
钟离珀已经紧张到浑身僵硬了,只是他性格比较内向,遇到再害怕的事情都会闷在心里,不会大喊大叫。
桐九倒是完全没有慌张,她迅速放下背包,从后腰反手抽出两把尼泊尔刀,还不忘跟钟离珀交代道:“你的背包别丢,这样背后就有防护了,哪怕它们从后边攻击也伤害不了你。前边有我护着,你别离开我身后就行。万一狼群围攻我你也不用怕,更别乱动,知道吗?”
钟离珀哪敢有别的意见,这种情况他根本没遇到过,肯定不敢胡乱行动给桐九添麻烦,现在桐九有了明确的指示,那他只要乖乖听话就行。他下意识抓紧背包的背带,身体站得笔直,眼睛盯紧着狼群的动静。
在一群狼之中,必然有一只头狼,其他狼都会根据头狼的指示行动,想要赶跑狼群,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杀了头狼或者让头狼害怕,这样才能让它指挥狼群撤退。俗语说擒贼先擒王,这句话在狼群身上有着最好的体现。
桐九快速地瞄了一圈,立马就在狼群中找到了头狼。
那是一只满脸满身伤疤的母狼,目光非常凶狠,哪怕瘦成了皮包骨,可眼里的那丝桀骜不驯依然没被磨灭。它的同伴中已经有几只是眼神带上死气的,似乎对继续活着并没有抱太大的期望,在这样的对比下,头狼就显得更特别了。
这群狼的身上都有不少的伤痕,一看就是跟其他动物打架打出来的,如果没猜错,它们应该经常被别的猛兽抢夺猎物,所以才会伤痕累累之余还骨瘦如柴。
桐九神情淡定地一直盯着头狼,既不害怕慌张,也没有杀气毕现,可就是这样的从容反而让头狼有了丝忌惮。它一时间不敢呼喊同伴攻击,但又不甘心就这样撤退,于是双方便相持了起来。
对于狼群来说,眼前两个直立行走的未知生物是好不容易碰到的猎物,就此放弃了,它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吃上东西,然而他们看着就是不好惹的,贸然进攻,不仅极有可能猎不到食物,相反,它们还会成为对方的口粮。
“我说,要打就赶紧的,不打就让开,一直这样,很浪费我时间呢!看你们这么惨,我也不忍心杀你们,但你们把我的耐性耗光的话,我就不确定能继续保持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