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
尔虎躬身骑在马上,他把染了血的马鞭抽的啪啪直响,可胯下的快马,已跑了三天三夜,疲惫到根本就迈不开脚步。
他快要急死了……
“怎么还不到啊?怎么还不到啊?”
“快啊!快啊!快送到啊……”
“再不送到,王爷就危险了。”
单薄的少年叫尔虎,今年17岁,家里穷,吃不上饭的他才13岁就跟着哥哥入了伍。
他在兵营四年,现在已经是二营最快的传信兵了。
尔虎以前个子小,马术也好,跑起来马儿负担轻,能以最快的速度,将重要信息送到驿站。
可惜,他最近开始发育了。
抽条太快,个子直接蹿得老高,可每日分得的饭食还是那些许,他吃不饱,他饿……
他走的时候,二营被敌军偷袭了。
大他三岁的哥哥,将两人仅剩下的六个馒头塞进了他的包袱里,让他背上身上冲出了重围。
包袱除了馒头,还有一封信……
是二营的主将,在最后关头,咬破手指写下的一个名字,那是个细作的名字,是安在王爷身边的毒瘤。
尔虎怕信丢了,策马中将那信从包袱里摸出来,塞在了衣服里,贴在心口上。
他在路上狂奔了三天三夜,六个馒头见了底,现在饿的前心贴后背,却不敢进驿站,也不敢停下来。
王爷身边有细作,驿站里不安全。他去了,这封血书就送不到五爷手里了,可尔虎快跑不动了。
他嘴上起了一层干枯的皮,他连水都不敢下马喝,生怕耽误了时间,好在昨夜下了场雨,他喝着雨水,颠簸着,狂奔着……
“快啊!再快一点,不然真的来不及了。”
“再快一点,到了给你吃豆子啊!你最喜欢的豆子啊……!”
尔虎哭了起来,说话时声音都哑得像是破锣:“二营被偷袭了,我走后……兄弟们撑不住的,他们还等着咱们搬的救兵去救命呢!”
他抽泣着用手背抹了眼睛……
因为他说了假话,他在路上跑了三天了,二营的兄弟,怕是全死光了!
哥哥把他扔上马上,他恍惚间记得哥哥帮他挡了好几箭,是几箭来着?
尔虎记不得了,只记得哥哥红着眼睛冲他吼:“一定要把消息传给王爷,虎子,快跑!”
他跑了……
来不及看身后被射成了筛子的哥哥,咬着牙,和着血泪。
护着心口用鲜血写成的那个名字,扔下二营
跑了,他是二营最后一个传信兵,他必须要把消息送给王爷。
尔虎拼命地跑,中间还从马上掉下来一次。
长时间的策马疾奔,他大腿两侧全部都磨出了血,他已经疼麻木了,双腿没有力气夹不住马腹,就只能找了根草绳,将整个人都绑在马身上。
尔虎其实也知道的,信送到了,他大概率也活不成了。
可是没关系,只要能把信送到,只要王爷能看到那个名字,只要一营三营四营的兄弟们都能少在下来。
只要,二营的兄弟不会白白牺牲!
尔虎不懂打仗,他年纪小,又太瘦,上了战场也从来不敢杀人,他只是是个传信的小兵,并为此练就了一骑绝尘的超凡马术。
在二营,没有人能比他速度快。
他可以做到的,因为他是最快的,尔虎拼命地给自己打着气。
他拼命的跑,不停蹄的跑,直到他终于看见了王爷的亲随,小伙子激动极了,他大叫着,策马朝他们冲了过去。
“王爷,快告诉王爷,他身边有细作,二营没了,二营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