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岛国做上门女婿了。最后是司马大将军带着部下千里凫水上岛救人,还斩杀了岛主儿子呢”
“啊!那什么岛屿的公主没见过男人呢,还让手下去抢人!果然恶水出恶人野蛮又粗鲁!听说那些岛上都是野人毫无礼仪人性,青天白日袒胸露背在外行走,”王氏满脸夸张的鄙夷和唾弃。
余长勇对着余长功挤了下眼,可惜余长功不是余长勇肚子里的蛔虫,没能领会到这个二弟传递的信息。
其实余长勇只是听到女抢男,就想到了王氏当初大胆追求老爹的历史,虽然余长雨当时是个鳏夫,还拖着四个孩子,但是命好,西戎之战走了五年全须全尾的回来还带了些家底。
其实不然,王氏当时为何看上了大自己十几岁的余长雨,完全是是对自己有自知之明。
当时自己被家里拖成二十岁的老姑娘没嫁出去,周围介绍的要么人有缺陷要么拖家带口,看来看去还是余有雨合自己心意。
虽然余有雨比自己很多,最大的儿子都已经娶了媳妇,但是这个人没啥恶习不打婆娘不嗜酒,不是种地好手但是有点手艺,虽然不会大富大贵但是肯定也不会饿死。
嫁过去也没婆婆磋磨,自己就能当家做主,主要是余有雨这个人爱干净不邋遢,再加上五官端正。
当过兵卒身姿挺拔,也没有中年人的油腻,对比十里八乡同龄人那是甩了十条街,当初王氏听媒人一说就很满意,见到人之后就更满意了。
后来回到家王氏越想越觉得合心意,虽然隔了两个村,也时不时揣着自己做好的鞋子饭菜来加深感情,余长斯小的时候还经常听到他娘炫耀抱得老余归的丰功伟绩!
导致后面余长斯遇到李玉第二次就胆大包天的凑面前献殷勤,把人家丽春布庄一个好好的绣娘勾的心甘情愿嫁给大字都不识几个的贫民小子。
说到余长斯为什么一定要去南线平匪乱,就是想给妻女父母挣个好日子,余长斯自己清楚,种地自己是没有天赋,而且自己也不是能耐的下心一辈子种地的人,为了闺女未来衣食无忧,父母可以做对富贵闲人安享晚年。
热血上头,就打算趁着年轻上战场拼搏闯荡一番,平乱虽然有危险但是也有机遇,当今帝王励精图治、贤明勤勉,百姓自然也信奉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