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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重男轻女的妈(一)(3 / 4)

这样的行径,已经不仅仅是极品那么简单了,而是明晃晃的违法犯罪啊。

刑法规定的非常明确,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也是犯罪,也要被处以刑罚。

你以为,女主亲妈这样就够了吗?

错,既然是极品中的王者,那就不只是买个儿子。

更奇葩的事,这位亲妈为了有钱买孩子,不惜卖了自己的亲闺女。

这个被亲妈出卖的女孩儿,是女主的大姐,也是个命运凄惨的炮灰。

当然了,明面上,肯定不是卖女儿,而是给女儿找工作。

那时是九十年代中后期,女主七岁,她的姐姐比她大八岁,刚刚过了十五岁的生日,只读了两年小学,勉强会写自己的名字。

女主亲妈听说同村的一个大婶,认识城里的关系,把村子里的女孩子介绍去城里,甚至是去南方挣大钱。

为了让女孩儿的家人们放心,人家大婶还提前支付三个月的工资,足足两千块钱哩。

女主亲妈没有多想,更没有怀疑那个大婶为什么能够提前给付工资,她直接被两千块钱迷住了心窍。

两千块钱啊,足足两千块钱。

她和男人辛辛苦苦的种地,十来年了,也没能攒下两千块呢。

而,隔壁村的“能耐人”说了,两千块钱就能抱回一个年纪不超过三岁,身体健康,不傻不残的男孩儿。

男孩儿啊,带把儿的,就算不是亲生的,只要从小养,照样能养熟,照样能给婆家传宗接代,能给他们夫妻养老送终!

女主亲妈心动了,整个人也仿佛魔怔了一般。

丈夫和周围的邻居都劝,说那个花大婶可能不靠谱,会把家里的女孩子骗出去卖掉。

但,女主亲妈根本就听不进去。

她满脑子就只有一个想法:弄钱,抱个儿子回来。

这样,就再也没有人骂她是不下蛋的母鸡了,就再也没有人笑话他们老赵家是老绝户了。

儿子!她要有个儿子!

哪怕明明猜到女儿会被弄出去卖掉,但只要给她钱,她也能装着不知道。

女主亲妈一意孤行,而她的丈夫也不是不心动,装模作样的劝了几句,见女主亲妈不听劝,他就故意做出“算了,都听你的”的无奈样子。

任由女主亲妈把亲生的大闺女交给花大婶,换回了两千块钱,然后跑去隔壁村,再三求了那位“能耐人”,预定了一个儿子。

眼巴巴的等了半个月,“难耐人”果然给她抱回一个只有两岁的男娃儿。

女主亲妈高兴坏了,天天把“儿子”抱在怀里。

她恨不能满世界的宣扬:看看,你们都来看看啊,老娘也有儿子了!

她根本就不知道,当然,她估计也不愿意知道,她的大女儿被花大婶弄去了南方,被迫当了小姐。

起初,大女儿想过死,作为一个偏远、封建农村长大的女孩子,十五六岁的年纪,本来就单纯。

她就觉得自己不干净了,自己给家里丢了人,不配继续活着。

就在大女儿心存死志的时候,花大婶传来消息:“你弟病了,需要大把的钱。你爸妈急得都要去卖血了!”

大女儿虽然被亲妈卖掉了,但她心里还是亲近自己的父母,渴望得到父母的疼爱。

一听父母都要去卖血,她心疼了。

而花大婶以及发廊的老板又表示,只要她好好“工作”,他们每个月会给她家里寄钱。

大女儿彻底屈服了,老老实实的留在了发廊。

用她的眼泪、血肉,供养着一个跟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弟弟”。

好不容易弟弟的病好了,可又到了上学的年纪。

大女儿继续拖着残破的身子“工作”。

不过,她到底接触到了外面的世界,知道了一些道理,也认识到读书的重要性。

她头一次跟家里提了要求,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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