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二如数家珍的说了一长串名字,忽然,他反应过来——
“不对!传玉,你问这些干什么?难道你也——”迷上唱戏的了?
这年头,不能说全民票友吧,但对于有钱人家的太太小姐、少爷们,捧个戏子, 简直再正常不过。
但,这样的事儿,余二总觉得跟赵传玉没有太多的关系。
一来,赵传玉年纪还小,满打满算十三岁,还是个半大少女呢。
即便受家里长辈的影响,从小喜欢看戏,也不会这般“早熟”的追捧各个戏班的名角儿。
二来,余二非常清楚, 他跟赵传玉虽然是同学,却并不是一类人。
余二是家中的小儿子,没有继承家业的重担,从小就被父母、兄长娇惯,吃渴玩乐,精通各种享受之道。
赵传玉呢,在余二看来,跟他的大哥一样,被家里当成继承人来培养。
从会说话起,就接受了精英教育。
他们的心里,家业、传承比什么都重要。
个人喜好什么的,反倒放到了一边。
所以,余二刚刚说出那句话,还没有说完,自己就咽了回去。
“不可能!你怎么可能会迷上唱戏?”
这就好比说, 他家威严的大哥会喜欢看小说、赌马一般。
根本就不搭噶,好不好?!
“……”赵传玉送给余二一个白眼,还显稚嫩的脸上,带着“算你还聪明”的鄙夷。
余二揉了揉鼻子,有些讪讪的说道,“那什么,我、我这不是觉得好奇嘛。”
“你赵大小姐从来不接触这些,却忽然找我问戏班子的事儿,我可不就误会了嘛!”
余二年纪比赵传玉大一岁,还是个男孩子。
在男权社会,似他这样的出身富贵的小少爷,应该不会向一个女子屈服。
但,有些人,天生就有着极强的个人魅力。
无关年龄,无关性别,与她相处久了,就会不由自主的想要臣服与她。
余二与赵传玉同学几年,两人并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却因为一些巧合,成了比同学更进一步的朋友。
有了更深的接触,余二就慢慢被赵传玉的个人魅力所吸引。
不由自主的, 余二便成了赵传玉的小跟班。
所以, 此刻被赵传玉鄙视了,余二也不会生气, 反而嘿嘿陪着笑脸。
“没什么可误会的,就是忽然觉得这些角儿也挺有意思的!”
赵传玉见余二嘿嘿傻笑,心情跟着好了起来。
她随口给了个理由,便继续抓着余二说其他的事儿。
“史密斯神父那边,我不太方便经常过去,你多帮我照看一下!”
赵传玉提到了正事儿,不由自主的压低了声音。
“好!没问题!”
余二绝对是个优秀的小跟班,对于老大下达的命令,只会乖乖执行,从来不会质疑。
哪怕他心里并不理解。
比如,那个史密斯,不过是一个小破教堂的神父,赵传玉却格外看重。
平时给他送些捐款什么的也就罢了,现在赵传玉自己都自身难保了,居然还不忘照顾这个洋鬼子。
同为府城上层圈子里的人,余二自然知道赵家发生的事儿——
赵老爷子忽然离世,赘婿霍明庭迅速翻脸,不但弄出了私生子女,还把人接到了赵家。
除此之外,他还让赵传玉改回了霍姓,摆明就是要侵吞赵家的产业嘛。
赵传玉从小跟着赵老爷子外出交际,许多人家,虽然不认可一个女人能够承担家业。
但,他们倒也能理解赵老爷子的无奈。
外孙女怎么了?
再是个外孙女儿,身体里也流淌着赵家的血,总好过便宜了外人吧。
赵老爷子当年孤身一人在府城闯荡,打拼下了偌大的家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