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男人的本质。此刻,她却像怀璧的匹夫一样,只想把文因朝藏起来,并不想让其他女人看到。
哪怕,那个人是她的闺蜜。
两人在一起的时间过得飞快。似乎只是一起干活,又吃了个晚饭,刚在江边散了会步,就到了不得不休息的晚上了。文因朝想把她送回家,再一个人回宾馆。可是都到了她家门口,两个人心里都舍不得分开。
于是她又往回送他,想让他到路口打车,注视着他上了车,她再走。可是文因朝不同意,还是再次将她送到了家门口。
两人互相注视着,总不能再互相送上一轮吧?这样依依不舍,会让人觉得不吉。仿佛他们不会再见面一样。
“要不……”文因朝欲言又止。
许则欢都在心里犹豫,好想一直在他身边。可是刚见面呢,这样不好。她是经过了前世,已经是阅尽世事的中年人。
可他们现在、此刻,还年轻。
她不能亲手毁掉自己在他心目中的人设。
文因朝还是下定了决心,终于轻轻揽过她,吻了一下她的额头。紧紧抱了她几分钟,终于还是松开了:“我先走了。”
“嗯。”她无限遗憾地注视着他离去的背影。他的身材真好,是她两辈子见过的最好的身影。
以前一听别人形容男人身材好,就是指电影明星,或是那些男模。文因朝是现实里的那种,不胖不瘦,恰到好处。她感觉,无论什么衣服,他穿上,都是最好看的。就像现在,简单的外套,都衬得他不同。
许则欢就这样痴望着他的背景。一直在心里想,如何来形容。玉树临风?卓而不群?挺拔伟岸?似乎这些形容词,对于他来说,都太俗气了。
而那身材,到底好在哪里呢?是因为那宽厚的肩膀吗?只有看到过的人,才会明了。像李宗盛的那首歌《鬼迷心窍》:“有人问我你究竟是那里好
这么多年我还忘不了
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
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她还在想着,文因朝已经到了巷口,回头来,对她一笑,摇了摇手。她很想再跑过去,从身后抱着他,再也不松手。
又叹了口气。矜持,一定要矜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