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结果出来了,那两名警员尴尬得要死。
要是能虫来!
他们绝不会和林凡瞎几把唠嗑。
更不会以兄弟相称!
人不可貌相啊!!!
他们刚从警校毕业出来。
就碰到了这档子事。
很难想象。
一名穿着得体,长相斯文的男生。
竟会干出偷鸡摸狗之事。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人模狗样儿、人不可貌相吗?
他们对杨静璇的崇拜更上一层楼。
原来杨警花不只是吉祥物、花瓶。
还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老警员。
警署。
林凡记不清自己是第几次来这边了。
已经驾轻就熟了。
甚至是连路都不需要人带。
“姓名。”
“林凡。”
那名警员愣了下,随即抬起头来望了一眼。
哦原来是老熟人了。
真牛逼!
就差没把警局当自己家了。
即便是老熟人。
该走的程序还是得走的。
“林先生你涉嫌私闯民宅,恶意毁坏他人物品--------”
“等等!等等!我毁坏什么了?”
“你把门踢坏了。”
“那没事了。”
“什么叫没事?情节很恶劣的!”
那名警员十分气愤道。
林凡两耳不闻窗外事。
任由警员诉说他的罪行。
而林凡不认为这些有什么就是了。
很快他的律师到了现场。
林凡动手的时候。
给自己想好了退路。
正当自卫。
他觉得自己受到了很严重的生命安全威胁才动的手。
说白了就是钻空子。
后面花钱保释。
漂亮国那一套。
在手里玩出花来了。
至于被打的那些物业。
不就是点汤药费,外加小几千的补充费吗?
林凡咬咬牙,还是出得起的。
当然了。
咬牙不是因为没有钱给。
而是不想给!
你们自己又菜又垃圾还喜欢玩。
能怪谁?
林凡老神在在,没什么问题的话,保释稳了。
可他忘了这边不是漂亮国。
又有人给他使绊子。
想着收买物业,让他们撤销起诉的方案落空了。
物业那边有人给他们撑腰,并找来了律师。
让他们告到底!
不管怎么样。
只要告林凡就有钱拿!
不仅如此那幕后之人,还让人带话过来。
“怎么样,惊不惊喜意不意外?差点被你抓到了,钱是你自愿给的,我有求你吗?不过花你钱,‘办’你的事,真是让人身心愉悦-----在里面待几天吧-------”
那边请来的律师在一旁,念完信封内容,忍不住咳了咳。
已经能看到林凡火冒三丈了。
“你老板呢?!叫她出来见我!”
那律师神色怪异,这人是傻子嘛?
林凡咬了咬牙。
怒火中烧!
他敢肯定红玫瑰绝对没有跑远。
甚至是他被抓后。
就大摇大摆地冒出头来。
重新回到了小区。
亦或者是通过某种手段得知那边发生的事情!
不管如何。
这是林凡第二次被红玫瑰坑了!
十分地憋屈。
本来只需一个下午就能出来的。
硬生生拖到了晚上。
最后没能保释成功。
林凡又得在老地方呆一晚。
“我擦??!怎么又是你?你是不是对这边的床铺有什么非分之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