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而海关税虽然有十多万两,但却连真正应收款项的1/10都不到;为了保证收入,明政府不断进行田赋加派。再这样下去只会官逼民反,患起萧墙。
而大明的财政支出最大的则是:即军费、俸饷与政府冗费。其中细分有皇室支出(俸禄、生活费、宫殿与陵园费用);军费支出;体饷支出;水利事业费;冶炼织造与外贸海运费用;学校科举费用;与优抚救济支出。
自嘉靖后期,财政困难,宗室的支出被一再削减,最终成为定额,每年约一百万两,对财政支出的占比已经很小。此时的宗世人口是十万出头,内部贫富差距极大,最低层的小宗室甚至根本没有名份(不上玉蝶),一文钱也收不到,又缺乏技能,过得甚至不如平民。
(明末宗室人口二十多万,支出不及晚清八旗的十分之一,但清末财政收入是明朝的几十倍。)
但是大的宗世支系(各地藩王)却都是大地主,鲁王占山东土地近三成;河南一半以上的土地都在当地的藩王手中,“中原膏腴之地,半数归藩王”,福王拥有土地超过200万亩,各地藩王土地少着七八十万亩,多者300余万亩。但他们却不纳税。
同时,大明有“士绅优待”的政策,原本是有功名的读书人可以免除一定范围内的田赋,但渐渐地却演变成了有功名的人就不用缴税,这不符合大明的律法,但却是现实。而这就进一步的促进了土地兼并:在浙江和福建,有田的占十分之一,为人佃作食力的占十分之九。江南的缙绅富室占田少者数百亩,多者数千亩,乃至万亩。河南的缙绅富室,占田少者五、七万亩,多者至十余万亩。
这导致了大明作为一个农业国,却连农业税都上受不上来!
而是在这样财政收入不断缩小的情况下,为了应对以后金的战争,军费开支却逐年增加一一大明快要崩溃了。而军事的崩溃必然晚于经济的崩溃,因为大明资源丰富,人口众多,所以只要有钱就可以无止境地购买武器,训练士兵,但是大明快没钱了。
而这篇公文确指出了一个道路,一个未曾设想的道路。
建立二级税制,要为将市肆门摊税(营业税)、当税、牙税(交易税)、契税(不动产财产税)等本来就几乎说不上来的税,完全的分给地方政府,作为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
而目前占财政收入比重最大的田赋(农业税与人头税)也从原先的制度中进行了微调,由地方政府收取,按比例(四六开)交给中央政府,剩下的(四成)留给地方。
原本,明代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是固定的,收多收少都一样。而现在变成了有比例的,毕自严与枢密院寄希望以此来刺激它增加税收。
而中央政府除了田赋以外,重点收取三大税,即盐税、矿税和关税。这三项税收原先是有地方收取,在转交中央,而现在要改成直接由中央派人收取。
盐税,是指对盐的生产、经营和进口收税。而矿税对一些种类的有色金属征收的特别税,与开矿、榷税的税收。关税分为常关税和税海关税。常关税是一种过境税,于水、陆交通要道、关隘等地方,均设关卡,向通过货物课税;而海关税主要是进口税与出口说。
这三个税,它们税源巨大,但与地方士绅利益关系太大,所以地方政府并不愿意去收,收上来的部分连理论数觉得1/5都不到。说句气话,那就是:还不如不收,因为实际受伤来的数字,简直就是在侮辱人!茶税、商税一个东南富裕的省份,竟仅仅几百两银子,这已经不仅仅是阳奉阴违了,这分明是在挑衅!
所以想把这三个税务直接归入中央,可能会有一点困难,甚至需要实行一些暴力的强制手段。但它是切实可行的,这点困难并不能阻挡结果的成功。
农业税与商业税实在是太难收了,这对一个政权的基层控制能力,和治理能力有着非常严峻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