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八章还是狐狸好!
“这是怎么回事?”
一大早的,外面就吵吵嚷嚷起来,难道那些集体患了红眼病的精灵族终于忍不住了,这么多天以来一直忍耐着只是为了等待在今天发动总攻?
那很好,就让我华丽的将你们轰到水晶之树顶冠上去下蛋吧。
甩了甩胳膊,我将脑袋探出窗外,左臂挂着面盾牌,以防突然袭来的冷箭,结果却并没有如自己预料的那般,铺天盖地的箭矢和魔法朝自己伸出去的头上落下,外面是相当的风平浪静,喧闹声似乎发生在远处。
怪了。
暗自嘀咕一声,我将整装待发的全身装备卸下,换上一身维拉丝亲手缝制的新款式黑色斗篷,至于为什么要强调新款式,那是因为自己以前一直所穿的,都是九年前刚刚来到暗黑大陆那会的流行款式斗篷,因为这个,已经被许多嘴巴不饶人的冒险者暗地里称为【土里土气的斗篷男】、【过时的斗篷男】、【大叔的斗篷男】之类的字眼。
“……”
好吧,姑且放下第三个微妙的称呼不管,总之,斗篷男已经够不客气了,要是在前面再加上点缀词,我可受不了,左思右想,我决定让维拉丝在原有款式的斗篷上新增多达10个内袋,让这件已经过时的斗篷变得更加有内涵,于是便是现在所穿的新款式斗篷了。
不过,维拉丝当初答应的时候,脸上稍稍露出的困扰表情,一直让我很在意就是了。
将斗篷帽子戴上以后,左右查看一下,确认没有破绽,我便偷偷从后窗户溜出,顺着喧哗的地方走了过去。
精灵王城的内城已经是相当热闹,除了原有的精灵数量,因为两族联姻而前来围观的其他好奇心旺盛的冒险者,尤其的多,如果仔细观察的话,说不定能找到哪个稀有种族,正笼罩在斗篷里面,乔装打扮成普通路人等待着这场盛会来临。
当然,数量最多的还是联盟冒险者,没办法,谁让我们冒险者联盟,什么都不多就是人多呢?
这些大量涌入的外来者,让原本宁静幽雅的精灵王城变得喧闹杂乱起来,精灵们似乎也并不以为怒,平静了数万年的景色,突然有了新的朝气,反而让他们对现在熟悉而陌生的环境感到新奇不已,当然,只是现在的一时新奇好玩而已,要是长此以往,这些喜好宁静的精灵肯定就不乐意了。
现在,除了各族的代表队伍之外,其他自行前来围观的冒险者全都被安排在外城居住,白天内城开放的时候他们能进来自由参观,晚上就必须回到外城了,这也是为了便于管理。
托这些冒险者,尤其是联盟冒险者的福,我这一身神神秘秘的打扮并没有在街道上引起过多的注意,顺着人流,不断往喧闹的地方流动过去。
哦哦,说起来,这几天光顾着和那些小精灵们玩捉迷藏,一直都没有好好逛一逛这传说之中的精灵王城呢。
其实,细心对比,刨除那些花俏的外表直指本质的话,这里和罗格营地也没有太大区别,别以为精灵族就是美好的乐园,这里一样有贫民,有乞丐。
只是怎么说呢,仅仅只是打个比方,好比同一处面包小摊,在罗格营地,摊主会极力研究口味,让自己的面包变得更加美味,或者想方设法引起别人的注意力,总之一句话,就是务实。
而在精灵族,这些精灵面包师们(假如有这个称号的话),则是会选择将更多的精力,花在如何装点自己的小摊,或者以一种流浪商人的方式,或奏响优美的音乐,或展现自己动人的歌喉,那些精灵客人们,大多时候更注重你的奏乐是否动听,歌声是否感人,味道方面反而其次。
简单点说,罗格营地的生活给人更多一种简单务实朴素的气息,喜怒哀乐一目了然,而精灵王城的生活,则是将艺术融入陪同的生活中,从这一点上看,精灵族或许在物质层次和我们相差不大,但是精神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