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我似乎已经习惯满目疮痍的你了。”
“说实话,你这完整完好的皮肤,让我有些不太适应。”
说着说着,眼泪从妻子的眼眶中滑出,喜极而泣的她主动上前拥抱并且亲吻了丈夫约翰逊。
ej在一旁看到后也觉得无比幸福。
自打父亲得了艾滋病之后,身上的皮肤就没有一天是完好的,各种皮肤病的困扰让他不得不在大夏天的时候也穿着一件西装外套。
尤其是今年的一月,父亲的病情恶化,皮肤病更是蔓延全身。
溃烂,流脓,出血……
母亲每天都要帮着父亲清理身上的伤口。
现如今。
在吃了druggod先生的药之后,这病情一天比一天好。
直到今天,父亲身上再也看不到一丝溃烂。
皮肤病的治愈其实就是在暗示一个积极的信号。
父亲的艾滋病有可能被彻底治愈。
刚赶过来准备清理别墅的佣人在看到约翰逊的皮肤之后,也像是见了鬼一样目瞪口呆。
约翰逊松开了妻子的怀抱,兴奋的对着大家说道:
“我想我现在应该立刻马上去一趟传染病医院,等我的好消息,今天中午值得开两瓶香槟庆祝。”
说完他上楼穿了衣。
只穿了一件白色的短袖衬衫。
下楼的时候,他重重舒了一口气,又是一脸激动的说道:
“我讨厌死他那件厚厚的西装外套。”
走出别墅。
还没等他走两步远又缩着脖子走了回来。
“该死,我忘记现在不是夏天。”
大家不由的笑了起来。
约翰逊在衣柜里面拿了一件干洗过后的西装对着仆人说道:
“以前穿过的衣服都帮我丢了,我一想到以前这些衣服都沾染过我身上的脓血,我就觉得有些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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