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幼稚!”林彦无语。
店里的姑娘们,却红着脸调侃。
“朱小姐,你家那位又来送饭啦?”
“你们也太恩爱了,真让人羡慕呀!”
程越听得神清气爽,朱茯苓脸皮薄,就有点顶不住了。
瞪着他,把他拉到小休息室,没好气道:“以后不许再当众动手动脚的。”
“我没动手动脚,动的嘴。”
“……”
简直强词夺理!
程越只是开玩笑,可没打算真惹她生气。
他把饭盒打开,恨不得亲手喂她,“媳妇,吃饭。”
自打那次被他逮到午饭晚饭都不按时吃,他就上心了,隔三差五来查岗,顺道给她带饭。
这场时装秀,他是从头看到尾的,亲眼见证她的优秀被所有人看到,为她感到骄傲的同时,也留意到她又消瘦了。
这可把他心疼坏了。
“我特意买的北京烤鸭,你多吃点,瞧瞧你这下巴,都给饿尖了。”
朱茯苓哭笑不得。
这阵子她确实忙,也累,但压根没瘦多少,因为他盯得太紧了,还总是给她带好吃的。
她掉下去的那几斤肉,早就给吃回来了。
他觉得她瘦,纯粹是心疼她的心理在作祟。
“好了,我多吃点就是了。”
“我喂你?”
朱茯苓横了他一眼,“你适可而止一点。”
这又不是在家里,随时有人推门进来,被看到影响多不好?
程越只能作罢,然后就坐在旁边,直勾勾看她。
越看越觉得好看。
这可不是情人眼里出西施,而是她本来就好看。
肤白貌美,举止得体,散发着一股优雅的气质。
平时穿得简单就足够亮眼,现在因为工作原因,换了一身靓丽装扮。
毕竟名头是时装设计师,可不能穿得太寒碜。
一身白色优雅长裙,搭配剪裁得体的大衣,头发被盘起来,扎在后脑勺,垂下几缕慵懒的碎发。
简单又不失大气,特别迷人。
程越见过不少美人,可看着她,还是有些看呆了。
朱茯苓戳他脑门,失笑,“在发什么呆?”
“在看你。”
“天天见面,还没看腻啊?”
“不腻,一辈子都看不腻。”程越握着她的小手,表情特别认真,“媳妇,你最近越来越好看了,特别是换上今天这身衣裳,我简直没法把眼神从你身上移开。”
朱茯苓心里跟裹了蜜一样甜,也有点哭笑不得,“你这甜言蜜语到底是跟谁学的,怎么越来越能说了?”
不过说到衣裳,作为设计师的老公,他是不是也该换一身,穿得洋气点?
朱茯苓仔细打量他。
只见他一头利落短发,露出俊美迷人的五官,却穿得很随意,一件长长的军绿色棉衣,保暖是够保暖,可完全遮住他那身衣架子般的身材。
太暴殄天物了。
朱茯苓拉着他起身,然后开始脱他的大棉衣。
程越愣了一下,“茯苓,还在外头,你确定现在就……”
难道是吃饱了,就保暖思那啥?
朱茯苓俏脸一黑,“你瞎想啥呢!站好了,我量一量你的身材数据,给你做一身衣裳,作为我男人,长得还这么好,当然要穿得帅气挺拔。”
程越听得心里美滋滋的。
眼看着她在自己面前忙活,小手在他身上点来点去,差点把他给点出邪火来。
然后,突然想到什么,俊脸一黑,说——
刚开始的时候,它根本就不认为自己面对这样一个对手需要动用武器,可此时此刻却不得不将武器取出,否则的话,它已经有些要抵挡不住了。浴火重生再强也是要不断消耗的,一旦自身血脉之力消耗过度也会伤及本源。
“不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