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是各家各户做饭的是,有个烟冒出来还挺正常的,一开始起火的时候,跟就没引起人的注意。
都以为是谁家的柴火太湿,才会有那么大的烟。
现在是冬天,西北风吹得呼呼作响,隔壁的邻居生怕火势烧到自己家,可以说除了公安外,这家是最卖力气救火的人了。
等扑灭了火,确认不会再有复燃的危险后。
公安进去找人,发现了七具尸体。
分别是刘杏花的公婆袁凯、于苗,刘杏花的大伯哥嫂袁卫国、孔静,刘杏花的男人袁卫宏和刘杏花自己,还有一个两岁左右的小男孩,应该是刘杏花的儿子。
邻居看到这副场景,直呼“造孽”“大过年的,真是不小心。”
蒋光义跟袁卫国曾经是战友,他没想到再次见面竟然会是这样。
来之前,他还想过。要是袁卫国要给刘杏花求情的话,他该怎么回答。没想到俩人连话都没说上,就阴阳两隔了。
严硕鸿也参与了救火,火灭后,他也没有走。
看到这场景后,严硕鸿走到蒋光义身边,说:“只有这七个?”
蒋光义问:“什么意思?”
严硕鸿说:“刘杏花还有个闺女,应该五六岁了。”
蒋光义赶紧让人四处寻找,连周边四五个胡同的邻居家里都找遍了,就是没找到袁清。
蒋光义找人的时候,严硕鸿检查了一下所有的尸体,口鼻都还算干净,应该是死后才被人放火的。
蒋光义他们也没有办法,只能留下两个人看着现场,他再回去汇报。
陈副局长知道这个情况后,也是气得摔了档案袋。
其实他之前想摔手里的杯子的,但这杯子是公社公安局的资产,不是他个人的东西,他摔了还要赔。最后只能摔了个档案袋撒气。
真可惜,又是晚了一步。
这件事情的影响特别大,这七个人牵连这四个单位,两个机关单位,两个重点厂。
最后大家讨论后,一致决定隐瞒真实情况,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只能对外公布是一氧化碳中毒造成的这起悲剧。
由公社出面,跟四个单位一起给这七个人办了后事。
至于刘杏花失踪的女儿,他们推断应该是被那些人带走了。之前也有过这种情况,见过他们的大人被灭口,小孩带走了。
估计这些小孩子会成为他们培养的后备力量,但陈副局长很奇怪,为什么他们只带了五六岁的女孩走,却不带这个两岁左右的男孩子走。
之前其他省市好像是被带走了两个男孩,看来,现在开始带女孩了。
目前他们掌握到的,见过那些人的人,只有严二婶了,她见过其中两个彪形大汉两次。
为了安全起见,陈副局长打算带严二婶回省城关押,这样方便他们及时让严二婶认人,也可以保护严二婶的生命安全。
处理完袁家七口的后事后,陈副局长他们也没有蹲守到自己要等的人。
就只能带着严二婶回到了省城。
当然,他们带严二婶走,也是跟跃进生产队打过招呼的。
只要一天抓不住那些人,严二婶就不会被定罪。万一真是因为严二婶的指认而抓到的,那严二婶就是立功了。
为了消除对于严千林不好的影响,严硕鸿还特意回去说了一下严二婶是作为证人被带走的,主要是为了保护她的安全。
现在案子初步了结,严硕鸿把之前地窖里的那些东西,除了银锞子以外,都送了回来。
之前严二婶私下收别人的东西基本就是这些了,但钱票之类的都让她悄悄的送回了娘家。那些是不可能再要回来了。
老支书和严长安又凑了凑,才赶在年前给人家都还了回去。
这事儿也算是暂时平息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