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去跟踪她们的人刚回来。”
她朝门外吩咐,“让老四进来禀报。”
一个跑得满头大汗的小伙计火急火燎地走了进来。
拱手行礼道,“各位爷,小的知道,她们住在城外不远的一个牧民帐篷里。”
老板娘笑眯眯,“公子,我现在就让老四带您过去,一定能找到她。”
顾霆霄凉薄抿唇,似笑非笑。“很好。”
很好是什么意思?他对答案有些满意?
老板娘热切的目光落在那箱金子上。“公子,那,那这些金子?”
顾霆霄轻蔑的一挥手,明心上来把黄金盖好提走了!
老板娘瞬间失落。
她心里恨得要死,那女子的消息,她可是忍气吞声打发了老太太五百两银子,还派了伙计跟踪,才得到的。
就这么被人空手套白狼了?
顾霆霄起身往外走,语气幽冷讥诮,“老板娘别灰心啊,等本公子找到了人,这些金子还是你的。”
他出门上了马,明心抓起那个叫老四的伙计,一行人赶往城外。
草原上的城邦是没有城墙的,入城的大道边矗立着的,那几座风化了的土柱子,只是个象征性的城门。
今天虽然没有月亮,夜色中的草原却因为银色天穹里撒满星光而明亮。
凤悠悠坐在帐篷不远的小河边,扔下帽子,散下一头青丝,捧起冰冷的河水洗脸。
冰冷的河水扑在脸上,冷得她倒抽一口凉气。
抬头望着天空中的繁星,她分不清东南西北。
不知道哪里是大南的方向。
顾霆霄发现她不见了,一定在到处找她。
他一定心急如焚,一定又是暴跳如雷!
回想起来,她竟然已经是第五次走出皇宫。
第一次,她是逃出来的,在郊外的小客栈,顾霆霄穿墙而入,暴怒地掐着她的脖子,把她抓了回去。
第二次,她给凤涟漪送嫁,晚上住在奉亲王府,偷跑出王府,又被顾霆霄发现。
第三次,顾霆霄出征了,陈理南带她放河灯。
第四次,她去找陈理南,结果回宫的路上,顾霆霄假扮成暗卫,把她带去了天鼎城。
那时候,她还是恨顾霆霄的,恨他动不动欺负自己,恨得要死,巴不得他死在战场上。
可是,从天鼎城到云梦湖,她逐渐对他生出了好感,在北邺行宫,她忽然恢复了前世记忆,才知道,相隔千年,她也没能忘记,刻进她骨髓的名字,小九。
前世,她和小九误会重重的一辈子,让她十九岁葬送在无忧宫那一方小小的天地。
前世她从出生到死都没能出得了那牢笼一样的皇宫。
即使这一世她当了傀儡女皇,可她对那皇宫的厌弃,让她的心无时无刻,都像蒙上了一层薄灰。
大南皇宫。
以后,她再也不回那个地方了!
她脱了靴子,把脚放到水里,一向怕冷的她冻得她直哆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