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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七章刺杀翟红兴(上)(1 / 4)

(码字码的浑浑噩噩,将里面人物搞错了,秦冲写成了陈瑞,还望大家见谅。还有书友提到的阿春发型,其实早已经改过了,只是因为版本原因,有的读者显示的还是旧版,老卒以后会注意,对不住了。)

总体而言,陈蛰熊是位不计任何后果的草莽混人,有原则,没底线,只有他想不到的事,没有他不敢做的事,刺杀翟红兴看似是一招烂棋,可一旦成功,对于觊觎泰亨的敌人们无疑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钱宗望一死,群龙无首,钱天瑜最缺的就是时间来竖立威信和地位,陈蛰熊这位钱家最忠诚的走狗,会想方设法来替主子解决烦恼,不管结局如何,他都有勇气去承担,包括死亡。

强将手下无弱兵,秦冲跟陈蛰熊是一路货色,重情义,轻财帛,为了所谓的义气可以两肋插刀,既然陈蛰熊放了话,秦冲没有片刻犹豫,两人走出饭店,开上那辆沃尔沃XC60直奔县城。

陈蛰熊的话很少,在市区盘旋了半个小时也一言不发,只是单手搭在车窗上一个劲地抽烟,到达市郊,陈蛰熊凝望远处一栋灯火阑珊的住宅楼,询问道:“我记得你家就在那住吧?”

“是。”秦冲轻轻点头说道,眸子里的黯淡神色一闪而过。

“既然都到家门口了,不回去看一眼?”陈蛰熊平静问道,隐含的意思不言而喻,这一趟凶险万分,成功刺杀的可能性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假如出事,留下遗嘱也好,见孩子最后一面也罢,最起码给家里有个交代。

“自从上次背叛了赵凤声,我就把孩子送回了老家,孩子他妈受不了有昨天没今天的日子,离了,如今只有我一个人居住。对了,老大,还得托付您一件事,如果我回不来,您以后对我那孩子帮衬着点,不求大富大贵,只要他别饿死在街头就成。我已经把房子过户到老爹那里了,父母年纪大了,照顾不了孩子一辈子,您能搭把手就搭把手,这是我唯一心愿了。”秦冲带有乞求口吻说道,自己老大的身手,自己清楚,即便不能刺杀成功,逃离的可能性也很大。

“只管孩子,不管老爹老娘?”陈蛰熊英挺剑眉陡然挑起,质问的意味很浓郁。

秦冲张了张嘴,最终化为苦笑,“生了我这个不孝子,只能怪他们倒霉吧,本来能在省城颐养天年,过着打拳养鱼的生活,可被我害得退休了还得回到老家避难。老大,我给您说句掏心窝子的话,跟着您,我不后悔,但混江湖,我真后悔了,倒不是怕哪一天横尸街头,而是怕家里人跟着提心吊胆,尤其有了家庭有了孩子,更害怕蹬腿以后对他们没办法交代,全家上上下下靠着我养家糊口,我死了,他们该怎么活?大部分人选择在成家后急流勇退,大概跟我想的是一回事。”

“理解。”

陈蛰熊又点燃了一根香烟,视线飘向远处万家灯火,缓缓说道:“我跟着我妈相依为命,从没听说过自己的父亲是谁,村里人暗地里喊我野种和杂种,为此没少跟人打架。等我十六岁那年,母亲刚刚去世,来了一位衣冠楚楚的男人,他说他是我父亲,要带我去京城。我那会也不知怎么想的,悲痛,委屈,怨恨?不清楚,反正脑子一热,拿起篱笆就朝男人头上打了过去,他头破了,一脚把我踹到地上,骂了几句,旁边的人拎着我领子上了汽车,以后就成了大宅院里的豪门子弟。”

“进了那个家里,吃得好,穿得好,说是锦衣玉食也不为过,可是我没过上一天舒坦日子,男人妻子的恶毒谩骂,同父异母的弟弟欺压,就连佣人也不拿正眼瞧我,至于老人,更加不会对我当子孙对待,认为我是野种,没资格在家里待着。”

“你没体验过那种感觉,也不会了解大家族里的内部争斗,于是我离开了那个家,自己跑来万林市谋生,想要证明一个男人存在价值。可没想到社会比大家族里更加残酷,被骗光了钱,无处安身,幸好找到一位不错的师傅,教我国术,教我什么叫做人心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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