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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章 狗咬狗(1 / 3)

龙有逆鳞,触之即死。

田家人其实并非全无智慧,如田大田四,不约而同的做的这种推波助澜、借刀杀人的事,也挺有智慧。当然,如果智慧不认为这是对它名字的一种侮辱的话。

有时候,这样的“智慧”,不如没有。

这样的“智慧”,也有一个名字,叫大愚若智。

闻知秋在上海政界多年,在闻知秋刚刚留学归国来到上海的时候,还只是一个有一些家门底蕴却贫寒的年轻人。过逝的田老爷子慧眼识珠,以爱女下嫁。

彼时,当真是下嫁。

闻知秋能得田氏许以爱女,自然有些才干。在上海,有才干的人很多,闻知秋的才干可能比寻常的才干要更多一些。可能,没有田家相助,闻知秋也能在上海赚得一席之地。

但是,不会这么快。

会晚上几年。

尽管闻知秋一直声称对商业行为完全不了解,更不会参与,可是,他与上海金融界极有名望的席家交情颇深。田家现在已难上台面,但在田老爷子在世时,这位上海商业协会的会长,一定给过闻知秋某些政治上的帮助。

可惜的是,田老爷死的太早。

田老爷一死,田家式微。

闻知秋却是借助先前的那些帮助牢牢的在上海政界扎下根来,闻知秋是个很珍惜名誉的人,这些年,哪怕田家行事越发不符合他的审美,他依旧或主动或被动的成为田家在政界的倚靠。这是出于姻亲之家的守望相助,也是出于对先前田老爷恩情的报答。

如果你想在某个地方长久经营,你必需要在意你的名声。

这些年,田家真正吃亏的只有一件事,就是褚韶华被刺之事,田家赔了褚韶华四十万大洋的精神补偿。

闻知秋会报恩,但是,你不能触他逆鳞。

他可以在政治上给田家倚仗,但是,他不姓田,他是田家的女婿,不是田家的狗。田岳父对他的帮衬指点,他铭记于心,但是,他没有卖身给田家,田家也不能碰他的忌讳。

他在以结婚为前提追求的女子,田家说杀就要杀。他结婚后怀着身孕的妻子,田家竟敢推波助澜的坐视他人下杀手。

闻知秋冷笑,如果你们不把我当亲人,那么,我们之间的情分就到此为止吧。

闻知秋签发逮捕手令,乔立亲自带人去办的这事。警察局早不是先前王胖子在时的光景,乔立先令人布控,因为,不论田大还是田四,都是住在租界内,警察局不能到租界抓人,他们要等这两人出了租界才能动手。

乔立着个女人打电话,约田大出来吃酒,约田四出来打牌,俩人一抓一个准。刚一出租界门就被警察局的人抓了起来,田大田四都不是一个人出门,但是,不管司机、听差、还是丫环老妈子,都不敢与荷枪实弹的警察相抗,田大田四没能出声就被塞警车接受调查。

为了避免警察局逮人有什么不规范的地方,乔立还带着警局的法律顾问虞律师一起抓的人。

待田二与田四的婆家郑家打电话到警局问原因时,闻知秋正在审讯室旁观对田大田四的审问,两人自然不能承认。贾小姐却是打定主意要拖二人下水的,说出的故事更是精彩至极。“田四其实你何必急着把我推给令兄,我又不可能进郑家的门儿,有我在,你家男人倒不至于去另寻他人。你以为把我推给令兄,郑三就不会另寻他人了?哎,枉他当年追你追的紧,与我一起时,我问他你滋味如何,他说瞧着三贞九烈,也不过是勾引自己姐夫还没勾引成贱货。他摆弄起你来,也不比长三堂子的娼妓更爽快。”

田四怒吼一声就要扑过去撕打贾小姐,两人都有警察按住,田四只得破口大骂。贾小姐更是大爆田四的私事,“自己亲姐姐刚死,就想接手亲姐夫,可惜人家不要你。见到褚小姐又妒又恨的人是谁?暗示我讽刺嘲笑褚小姐的是谁?褚小姐说的真不错,就是养条狗,也要给狗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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