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宫诗诗已经上好妆,头戴点翠花冠,身穿大红喜服。由于中州属于‘无主之地’,北宫诗诗的嫁衣上,绣着振翅欲飞的金凤,看起来异常华贵。
“诗诗今天真漂亮。”明若倒也不是商业吹捧,北宫诗诗原本也算个美人,今天一番盛装打扮,更显妩媚。
“少夫人这话说的,好似诗诗平日不漂亮一样。”一位身穿桃红挑金曲裾的小姐道。
好好做个人不行吗,非要当杠精?明若对这人有印象,北宫诗诗的好姐妹之一,上次作诗的时候,就明里暗里地挤兑自己。
明若微微一笑,反正自己就要跑路了,也不必忍着这杠精了:“我们诗诗天生丽质,自然什么时候都漂亮。
但万小姐就不同了,你皮肤有些黑,穿桃红色衣裳就显得更加暗沉,还是上次那套浅蓝色的更适合你。”
万小姐肤色偏暗,很忌讳别人说她长得黑。而且,每次出门,都会扑上厚厚的脂粉。听到‘北宫少夫人’这么说,气得直翻白眼:“你……”
就这点本事还上赶着当杠精,是谁给她的勇气啊。明若耸耸肩,找了把椅子坐下。
婢女放了一盏茶在明若手边:“少夫人,请用茶。”
“好。”明若给秀橘使了个眼色。
秀橘将那锦盒放到堆放礼物的桌上:“这是少夫人给大小姐准备的添妆礼。”
北宫诗诗将盒子打开,里面是一副玛瑙头面,颜色鲜亮,样式精巧。虽说不是特别贵重,但也很拿得出手了。
被北宫诗诗叫做‘琴姐姐’的小姐又开口了:“呀,这玛瑙头面可真漂亮,乍一看,我还以为是红宝石的呢。”
“哦,琴小姐对首饰很有见解,不知你送了什么宝石给诗诗添妆呢?”明若端起茶啜了一口。
方琴顿时闭了嘴,她只送了一枝金步摇,刚才大家都看见了。
北宫诗诗连忙出来打圆场:“送什么都是一番心意,我都很喜欢的。”
大家很快就把话题引到别处去了,其实,今天各位小姐送的添妆礼都很普通。毕竟,很多人都知道二房回了乡下老家,北宫诗诗又要嫁到平南去。北宫诗诗从前仗着是北宫家的大小姐,又从不把她们放在眼里,根本没必要送太贵重的东西。
明若也不说话,只坐在边上吃点心。听着这些小姐与北宫诗诗聊天,明若唇角始终保持微弯的弧度——看来,北宫诗诗的人缘儿真不怎么好。那些小姐嘴上都说着舍不得北宫诗诗嫁去别处,其实句句都是扎心的言论。还有位小姐创造性的来了一句‘有情饮水饱’,这不就是明摆着说邹家穷么。
明若在心中默默感叹,真是标准的塑料姐妹花啊。
很快,便有人来通报,接亲的队伍来了。
喜婆给北宫诗诗盖上红色的喜帕,北宫诗诗先去正堂拜别了祖父母和北宫二夫人,由四房的长子背着出了门。
由于邹家在平南,北宫诗诗虽是今日出嫁,却是要到平南才能拜堂,送亲也是要送去邹家停泊在码头的船上。
队伍的最前面,邹世明骑着高头大马。北宫诗诗乘坐的八抬大轿紧随其后。明若作为送亲的长嫂,坐了一辆翠盖车,跟在花轿后面。司皓宸今天骑了马,本应护着花轿,却跟在媳妇坐的马车边上。
明若透过马车的纱帘,只能看到新郎官的大头,还有戴在他头上显得有些渺小的帽冠。这看着就像是西瓜上顶了个火柴盒,十分滑稽。
出城之后,道路不如城内好走,队伍行进的速度也慢了下来。
明若只觉百无聊赖,从‘袖袋’里摸出一把樱桃,偏头看向秀橘:“吃樱桃吗?”
“奴婢不吃。”秀橘愣了一下,连忙摇头。少夫人是什么时候往袖袋里装了樱桃的?自己怎么一点儿印象都没有呢?
“夫君,吃樱桃。”
司皓宸偏过头,便看到一只白皙柔嫩的小手从车窗伸出来,掌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