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接过蛋壳,“它应该很大,以至于弧度并不明显。”
这对纳尔逊倒是意外之喜,他眯起眼睛,双眼中白雾涌动,灵魂竟悄然地沉入了迷离幻境之中,站在亚历山大的头顶向西眺望,一道直冲云霄的银色光柱在一览无余的白色平原尽头闪烁,那是他留在乔昆达身上的信标,在平淡无奇的迷离幻境中,它就像黑暗中的萤火虫一样耀眼。
信标的光辉在匀速向西,谨慎的乔昆达似乎是打算直接飞走,忽然,信标停下了。
他睁开眼睛,冷饮店的版等下,一只小狗似的动物正在撕咬着他短靴上的金属铆钉。
“欸,是一只嗅嗅!”
“真可爱!”
众人很快注意到它,纳尔逊弯下腰,双手像闪电一样把嗅嗅抱了起来,它的四条小短腿在空中不住地扑腾着,但并不像野生的神奇动物那般慌乱。
“能吃吗?”
“应该不行,”纳尔逊从口袋中掏出一枚闪着规律红光的小银球,用手指悄悄抹过红点,将光点封闭起来,把小银球塞到嗅嗅的怀里,“加隆可一点儿都不亮,带着它去找你的主人吧。”
说罢,他把嗅嗅往地上一放,用清水冲了冲手。
“主人?这是巫师养的?”
“嗯,”纳尔逊含着勺子,点了点头,“毛皮的状态和纽特学长的那只一模一样,它在替自己的主人观察情况呢。”
“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逃跑的人。”汤姆的脸上露出奇怪的笑容。
“勇气十足呢。”纳尔逊点点头,大声说道,“她跑得急,怕是把什么东西落在了对角巷吧!可是我马上就就要去上学了,可怎么办呢!”
已经跑到街对面的嗅嗅转过头,望向纳尔逊的方向,解着钻入了一旁的小巷中。
“你可真坏,连嗅嗅都骗,”汤姆放下圣代,揶揄道,“不过真的好蠢。”
末了,他又补上一句,“甚至有点儿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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