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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无这般人(1 / 2)

不再飞行,她买了一个酒葫芦佩在腰间,还买了一匹白马带着斗笠。想了想她又从储物袋里取出那把名叫倾城的软剑,这番打扮望去着实像个行走江湖的女侠。

一路走走停停,见到了很多人,很多事,也有很多风景。

中途有人想杀她,也有人与欧阳子忧那般想留她。

她挥了挥手,扬头喝着葫芦中的酒没有回头。

再后来一个雨天,她遇见了一群劫匪在与一名持剑少女打斗。大雨倾盆,少女鲜血参泥命有不保。

她救下她,两人在山洞内相膝而坐。

她说她叫赵飞燕,是一方衙御官员的女儿。她还说她从小就喜欢当那持剑行走的侠客,此番是要赶回家乡护送她爹爹上京复命。

“既然要当一代女侠,怎的还不会喝酒呢!”

少女被说得脸红:“我爹爹说,江湖险恶,尤其是女孩子最好不要轻易动酒……”

红火火哦了一声,故意把酒葫芦举得很高。酒水从葫芦口哗啦啦的落入喉咙里,她啧啧啧的擦了擦嘴,大笑道‘爽!’

可能难抵酒香,少女吞了吞口水后也不管不顾的要起了酒喝。两女子就这般坐在山洞里把酒当歌,任由外面大雨磅礴。

临了,衣不遮体的少女换上了红火火的衣裳。

“我喜爱红衣,所以……”

少女连忙摇头:“很好看!”

两人相视,一切尽在不言中。

“等我送我爹爹上京后,我再来找你一起行走江湖可好?”

红火火笑而不语:“那就看缘分了!”

她点头,目光落在她腰间的就葫芦上。

“喜欢喝?”

“嗯,很香,不是那么辣口!它叫什么名字?等我下次入镇后也去买一葫芦!”

红火火大笑,把葫芦取下抛了过去:“接着!”

她道:“我也不知它的名字,路上顺便买的!小玩意,你喜欢喝收着便是!”

少女犹豫了会儿也不再推搡,几分玩笑道:“那小女子便就夺人所好了!”

红火火不以为意:“有缘再会!”

“再会!”

恭手,两抹红衣相对而去。

少女回头,瞧着那骑着白马潇洒的背影,心想着若当女侠,定要当她这般的……

世事无常,当时谁又能想到,这场相遇,竟是红火火间接导致了赵飞燕的惨死。

一身红衣,手持长剑,腰配酒葫芦。

她跟随父亲回到京城,见到一身黄袍的水中月。

他站在那,回头时毫无波澜的眼眸一眼千年万年般瞧着她。

明知不可得,心却飞蛾扑火般爱上了孤寂的他……

世间安得两全法,世上再无这般人!

因果殊途,是是非非!她不知,他也不晓!

再后来,冥冥之中红火火感应到了什么一路上京,看到的是他身陷危险,却是一只鸡挺身相救?

她看得茫然,他看得无措。

空荡荡的心口再次跳动,那迷人心智的异香让她更深刻的回想起了往事。

她想留下来了,就像刚走时她明知自己想要寻仙,可还是爱他念他。

她不舍得,也舍不得。

在这之前,她怎么就突然忘记了爱他?现在又怎么就突然想起了再去爱他?

心魔肆意生长,两个极端在横冲直撞。她吐出了一滩鲜血,神魂萎靡的落荒而逃。

趁着最后的理智,她必须远去,越远越好啊……

……

东方大陆最中间的位置,有一座最为高大的山峰。山峰顶上一把巨大的长剑直插云霄,远远瞧见便被震憾不已,所有的形容词在此时都显得苍白小气。

青色光团包裹的小信鹤在前方扑腾着翅膀。

“看来,那便是人族修士的聚集地,剑门了!”

吞下一颗恢复灵力的小果子,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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