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书艺不是很赞同她的想法,她不歧视乞丐,但若是要将那些人放在正常的位置上来看的话,她还是有一点排斥的。
孟思宁看出了钱书艺的心思,还有她的顾虑,但依旧坚定地说:“这件事我想了很久,淋过雨,就总是会想帮人撑伞,这也就是我为什么要这么做的原因。”
这里的贫富差距巨大,很多人的生活都不是很好,吃饱饭都是问题,更别谈其它。
这一点,从孟思宁穿越过来之后就一直看在眼里。
一路从小山村走到小县城,再从小县城走到了京城,这一路,她见证了太多的人和事。
弱肉强食的社会没有任何的福利保障,他们只能为生活不断奔波,就算是身有残疾,或是病痛缠身,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必须为了这口吃的低下头颅,放下尊严。
这样的场景就是看见一百遍,她也不会变的麻木,这样的社会她接受不了。
她来自未来,来自法治社会,来自福利保障非常健全的社会,所以这些她都不能接受。
只是,她接不接受,对于这个社会来说,根本没有任何作用。
所以她必须靠着自己的双手,一点点做出改变。
哪怕只是一小部分人,那也是好的。
就想百货楼那些商铺里的人,之前他们有多惨,短短时间,他们已经可以像正常平民百姓一样生活,不会有上顿没下顿,也不会被随意殴打。
这些就是孟思宁想看见的。
她很渺小,但是她也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中心街上,到处都是行走的贵族,他们高昂着头颅,从不曾低头看一眼。
那里是财富聚集最多的地方,却没有一个乞丐,因为高贵的贵族是不愿意看见这些低等的人类的。
所以这些人只能在第三大街乞讨。
他们过着无赖又无脸的日子。
以前看电视的时候,她一直觉得,这些年轻的乞丐为什么不去找一份工作。
手脚健全的人,为没事要做乞讨的行当。
来到这里她才知道,什么叫做身不由己,只要你的爹娘曾经是乞丐,那么你一辈子都是乞丐,你永远也翻不了身,你甚至连读书的资格都没有。
就算想去找一份工作,乞丐出生被大户人家买走的几率微乎其微。
那种刻在骨子里的嫌弃是洗不掉的,就像钱书艺一样。
乞丐并未对她做出什么危险举动,甚至是什么都没做,但是她提到乞丐的时候,还是会流露出排斥和嫌弃。
孟思宁做不到改变所有人,或者说改变他们,让他们能去考取功名或者什么。
但是她能给他们一份活计,一份可以让自己不去乞讨,有钱能赚的活计。
等到有一天,他们能用自己积攒下来的钱财去远方,寻一片田地,盖一个屋舍,就好。
只要不受人冷眼,不受压迫,自由自在,便是最好的。
这些话她并未跟钱书艺说,这是她自己的想法,她不会强加在任何人身上,他们理解也好,不理解也罢,她只想做她自己想做的事情。
刚想拉着钱书艺到前面看看,她就听见不远处巷子里有咒骂声出来。
“小畜生,还敢抢大爷的食物,也不看看这条街是谁的地盘,我打死你。”
孟思宁拉着钱书艺的手走进去看,只见三个乞丐正在围着地上的人踢打。
地上的人抱着头,一声不吭。
“呵,骨头还挺硬,你要是不求饶,大爷今天就打死你,反正死了一个小要饭的,也不是什么大事。”
几个乞丐踢的极狠,没一脚踢在那人身上,都发出沉闷的声响。
这样十几脚,地上那人都没有反应。
在躲避时,孟思宁看见了他一双眼睛,像是狼崽一样的眼神里,全是恨意和狠意。
大有你今天打不死你,我就总有办法报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