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书艺被她逗笑了,脸上又是笑又是泪的:“我不是这个意思你是知道的,我现在就是想通了,我没必要这么卑微,我喜欢他没错,但是我也没必要喜欢到让自己失去尊严。”
这些话,孟思宁自然知道是什么意思,换做现代人的形容词就是,钱书艺有点做舔狗的潜质。
只是现在钱大小姐不舔了。
她拍着钱书艺的肩膀:“我支持你,你现在的想法我觉得非常正确,有的人只有失去了,才会懂得珍惜,我想傅恒就是那样的人。”
“我不需要他的幡然悔悟,我现在不能将人忘记,但是之后渐渐的我就会忘记的,不就是一个男人么,有什么了不起的。”
她从小就骄傲,虽然是从小地方来的,但是家里都对她宠爱有加,现在来到京城,她也丝毫不输这里的人。
骄傲的她偶尔低头可以,但要一直低头,是绝对不可能的。
“书艺,你现在有你自己的事业,你有你自己的资本,要是他真得不爱你,那就干脆地舍弃,你付出的已经够了,现在该反省的是他。”
孟思宁将人带到家里,跟她一起躺在同一张床上,谈天说地。
而顾映北则是陪着傅恒一直喝到了天蒙蒙亮,快上朝的时候,顾映北才说:“你就回去休息吧,我上朝的时候会给你请假。”
桌上喝成一滩烂泥的人,根本听不见他在说什么,只是眼神朦胧地看着前面。
顾映北摇摇头,转身走了。
这件事谁都帮不了他,只有他自己去想。
傅恒也确实想了,只是一直没有想明白,之后渐渐喝多了之后就更是想不清楚了。
此时她脑袋一片混沌,但钱书艺的样子却一直在眼前挥之不去。
睡了一觉的钱书艺情绪已经好了很多,但那双眼睛肿得不像话,根本没法见人。
孟思宁坐在床上忍不住笑话她:“你看看你的眼睛,跟癞蛤蟆似的,一向爱美的人,怎么一夜之间就成这样了。”
钱书艺躺在床上,放空的看着床幔:“阿宁,我不想回家了,我哥哥也天天不着家,回去也是冷冷清清,我只要一静下来,还是会想起来。”
“你不回去,我相公睡哪里,我才不想天天跟你睡一起呢,你脾气又不好,睡相也不好,我昨晚都没睡好。”
“你就嫌弃我吧,总有一天我也会让你羡慕我的。”钱书艺赌气的坐起来看着她,用红肿的眼睛瞪人,不但一点威慑力都没有,还很滑稽。
好几天没去店里,孟思宁也不好意思再赖床,只能连哄带骗地将人哄起来,又给做了一顿丰盛的早餐后,才艰难地将人拉到店里。
最近店里的生意还算稳定,早上卖早餐的时候生意就很不错,大家都喜欢吃着早茶听着戏。
那滋味,让人流连忘返。
这其中,功劳最大的就是柳絮,这个姑娘比她想象得还要厉害。
不但学说书的速度快,现在还能自己创造话本了,很多故事都很新颖,往往孟思宁只需要给她一个思路或者故事梗概,她就能在短时间内编出一个故事。
这种创作能力,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都是十分难得的。
这也是百货楼生意好的原因,每日一楼的座位都能全部坐满,光是茶水钱都能挣不少。
更何况还有周围的小吃钱。
坐在那里听说书的人,基本上都会要一些小吃解馋。
这样周围的小吃店生意也句带动起来了。
看着店里热闹的样子,孟思宁可惜的说:“早知道就留着肚子来这里吃了,味道好香啊,我自己做的我都没兴趣。”
“你是做给我吃的,我有兴趣就好了。”钱书艺说着便朝楼上走。
孟思宁将人拦住:“你去哪呢,你现在开店也没人光顾啊,时间太早了。”
“那你要叫我去哪里?我可没心情坐在这听小柳絮讲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