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书艺根本没仔细看老板的样子,她一直在挑拣那些家具,所以只能摇头说:“没有啊,他怎么奇怪了?”
“你当我没问。”孟思宁强忍着翻白眼的冲动。
也许是自己多疑了,毕竟是件惨案,还过去了这么久,应该是人家不想说吧。
将情绪抛诸脑后,她带着钱书艺在街上继续采买。
钱书艺看着孟思宁买的床都是比较贵的床,不解问:“你不是说不住太久么,买这么好的床干什么?”
她知道孟思宁一向很节省,这不符合她的风格。
孟思宁眼冒精光地说:“你想啊,我们来到京城赶考举步维艰,我们都还是这种情况,那那些寒门子都不是更惨,所以我有个主意,就是等我们搬走之后,将宅子改造一下,留给他们住,比客栈便宜,还能自己做饭吃,他们已经会愿意的。”
“你还真是……”钱书艺一时间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你知道那宅子不吉利吧,你觉得他们来考试的会住那样的屋子么?”
孟思宁满脸得意地说:“现在是不会住,但是只要我相公,傅恒和你哥考上了功名,他们抢破头都会住。”
迷信的人谁不想沾沾喜气呢。
“你真是……”钱书艺都忍不住夸她:“你真是太有经商头脑了。”
孟思宁一点不害臊地承认:“我觉得我确实适合做生意,你就放心来帮我吧,到时候,我们姐妹就能成为京城远近闻名的存在。”
她要将店铺开到中心街上的去,她要开最好最豪华的店铺,成为京城之最!
钱书艺听着她的话,心里有点激动:“但是我不会做什么,你觉得我可以?”
“谁说你不会,你身上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感,这是我身上不具备的,你还记得你帮我看店的那段时日么?你卖出去了很多,因为你就是活招牌。”
这倒不是孟思宁说假话,钱书艺确实很适合这个,卖簪子的时候她的天赋就已经显露出来,到后来的卖蛋糕,她都做得很好。
她抬着千金小姐的架子,却无比亲切,因为这样的反差,那些老百姓就会不自觉被吸引想要光顾。
爱漂亮的姑娘们也会因为她身上独有的气质被吸引,想要变得跟她一样美。
还有她说话很直接,却也讲究技巧,只要客人一张嘴她就知道人家想要什么。
这些都是优点和天赋,也正是孟思宁需要的。
钱书艺被她夸得有点找不到北,满脸兴奋地抓着孟思宁胳膊问:“真的么?我真的有这么厉害么?有我在,你的生意是不是更好了?”
“恩,我很需要你,我的店也很需要你的加入,那么你愿意吗?钱小姐?”
钱书艺微微点了一下她高贵的头颅,矜持地说:“也不是不可以,但是这些我都做了,你做什么?”
“我当然有我自己要做的事情啊,我们卖的首饰,还有其他那些胭脂水粉不得我亲自做呀,要是生意好了,你觉得我有时间么?”孟思宁不光想的这些,还有创新。
像之前她跟赵氏说得一样,绒花和绢花说难很难,但并不是不能破解的。
毕竟古代人民很有工匠精神,那些金银簪子做得巧夺天空,绒花和绢花只要买回去拆散了,反复琢磨。
时间长了肯定就能发现门道。
到时候她们的生意就会被抢走,她必须抢在那之前,找到更好的手段吸引客人。
只有站在别人够不到的地方,才能高枕无忧。
“那我答应你,我听你相公说最近都是他在帮你看店,他们快入学了,也没时间,到时候我来接手就行。”钱书艺答应得也痛快。
她不是那种被养在闺阁中的女子,她喜欢无拘无束,喜欢做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
一开始帮忙看店只是一时兴起,但是渐渐地她是真的喜欢。
喜欢跟客人讨价还价的样子,喜欢将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