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太阳高高的升了起来。
李君才穿衣起床,杨家老仆人,也就是杨忠给李君送来了一套干净的棉布衣裳,一双布鞋。
还有一盆清水,棉巾,洗面胰子,刮胡刀,漱口的盐水,等生活用品。
李君虽然长相还算俊秀,但是这么多天没有好好洗漱了,看起来真和流民没有什么区别,充其量就是比较年轻的流民罢了。
杨忠还细心的给丫丫准备了清水,红头绳,干净的花布衣裳。
小丫头可喜欢了,根本不需要李君照顾,她自己就能把脸洗干净,换上花衣裳,扎起头发。
李君将棉巾浸在清水中,待棉巾吸饱了水,拎起来拧干,慢慢的擦洗脸和脖子,又拿起刮胡刀,仔细刮了胡子,终于弄干净了。
狗大从来不洗澡,就算它身上糊的再脏,过上一夜后,脏物也会没有了,李君将其归结为麒麟的特殊能力。
只不过狗大一身土黄色的毛,特别耐脏,洗不洗都那样。
“李小哥,这些是早饭,也不知道合您胃口不?您请用。”
杨忠又端来一些吃食,都是很简单家常的东西,却让李君无限感叹,他好久都没有好好吃一顿饭了。
一盆熬的香香稠稠的黄米粥,米油都熬出来了,油亮亮的感觉,篓子里装着十几个大馒头,直接摆在了方桌上。
还有一碟子酱菜萝卜。
这种早餐,在李君穿越来的时代并不算什么,只是简单普通的饭食罢了,就连最穷的老百姓也吃得起。
可是,在这个世界,早餐就能吃上米粥和馒头,还有酱萝卜佐餐的,已经是富人。
李君吸了吸鼻子,慢慢坐在方桌前,他对着杨忠笑了笑:“谢谢你,杨伯。”
李君的态度不卑不亢,语调平稳自然,气质内敛,这反倒让杨忠高看。
虽然嘴上不说,杨忠其实一开始非常瞧不起李君,他以为李君没啥本事,就是那种攀附富人的穷鬼。
现在看来,不像啊?
李君斯条慢理的拿起一个馒头,就着酱萝卜开始吃,丫丫小孩子不喜欢坐,干脆拿着馒头满屋子蹦蹦跳跳,一边玩一边吃。
狗大漫不经心的伸了个懒腰,直接蹦到了方桌上,叼起馒头就啃,杨忠看的直摇头。
狗子上桌,好没有礼数。
他对李君刚建立起来的一点好感瞬间崩盘,便不想理睬这人了,刚准备退到屋外,好等李君吃完了收盘子。
正在这时候,杨轩来了。
“公子。”
杨忠恭恭敬敬喊了声公子,眼里流露出浓浓的感情,杨忠一生未娶,也没有子女。
他从小看着杨轩长大,那份感情便寄托在了杨轩身上,只是啊,这份感情很难表达出来。
杨轩却看也不看杨忠,直接奔到李君身边,他撸起袖子,急急的让李君看。
“小哥你瞧,我长尸斑了,手臂上长了好多,还有我今天早晨照镜子的时候,发现面色更加灰败了,死人相慢慢浮现。”
李君咽下一口馒头,平静道:“再拖两天,你身体还会腐烂,会长蛆,由于没有阴气滋补,你的身体会支离破碎,直到魂魄离体。”
“杨轩,你这两天好好和爹娘相处,你时间不多了。”李君的声音非常平静,脸上也没有任何表情。
李君见了太多生死,而且这个世界谁人不苦?
“不了。”杨轩苦笑。
“我是个没有用的人,自小就给爹娘丢脸,我爹为了让我成才,花重金聘请了好多先生,整日整日的给我讲课,从来不让我出门。”
“可我太笨了,学不会啊!”
杨轩仰起头,心中闷闷的,他真的很想哭,昨天他还能流眼泪,今天眼泪也流不出来了。
还真越来越像尸体了。
“我不仅读书不行,做生意也不行,从小就口笨,不大懂的人情世故,也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