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得十分古怪,哭笑不得。
那年纪最小的鼻涕虫看了看手里抓着一把柳叶刀的宁十一,吞了口唾沫,缩着脖子退后两步,一脸为难道:
“老大,那女人手里的刀,是真家伙吧?我肯定打不过她,要不...你上?”
大孩子神情一滞,没好气地瞪了鼻涕虫一眼,撂下一句“等着”,就自己转身走了过来。刚才还是一副威严将军山大王的模样,一个转身的功夫,就已经满脸都是谄媚之色,偏偏还挺直了腰板,脚步格外的沉稳,就让后面那些少年少女看着大孩子的背影,震惊不已。
来到近前,大孩子脸上的笑容越发谄媚。
却不待其开口说些什么,宁十一就已经抬起拿刀的那只手,用刀柄轻轻按在他的额头上。
“以后不要这么没大没小,南门城这边野修散修的数量不少,万一遇见了什么不拿人命当人命的,容易出事。回去吧。”
说完,宁十一就不再停留,径直抬脚离去。
至于大孩子是不是在自己的那群小兵跟前丢了面子什么的,宁十一倒是希望他能记住这次的教训,毕竟方才所言,确也非虚,野修散修之所以声名狼藉,不为山上自称正统的修士所喜,就是因为修行之路太过艰难,只能混迹江湖争口饭吃,难免需要经常打打杀杀,便给人以争强好斗的印象。当然不是所有野修散修都不讲道理,动辄杀人,可十个野修散修里面,总有那么一两个不是好人。
南门城这个地方,宁十一虽然还是头一回来,可终归也是洞明麟女,就对于自家辖下地界之中,每个地方的风土人情还算有些了解。
大孩子不过十一二岁的年纪,又是凡夫俗子的出身,性情顽劣一些,很是常见,但如果面对山上修士都敢口出狂言,就确实需要给他留个足够的教训,毕竟这次只是遇见了自己,一切好说,万一之后不小心撞见了哪个性情残忍,不讲道理规矩的野修散修,又一次口出狂言,后果就不单单只是丢了面子,还会丢了性命。
离开这条街道之后,宁十一很快就在附近找到了一家客栈,要了一壶价格适中的烧酒和一碟牛肉。
客栈大堂,零零散散坐着几个正在喝酒吃菜的野修散修,形形色色,有满身疤痕的壮汉,有风度翩翩的公子,有腰背佝偻的老人,也有花枝招展的美人。
宁十一将那柳叶刀搁在桌上的时候,不少人都转头看来。
野修散修,也有三六九等,能在洞明圣地山脚下那座东明城里混迹的人物,自然就是最有本事的那一类,不仅见多识广,并且手段非凡,有着足够的立身之本,才能在东明城那种地方混口饭吃。再往下,就是类似越门城也或之前的嵇阳,说不上太大,但也绝不算小,想要混口饭吃,同样需要一定程度的立身之本。最次则是这些常年混迹在偏远地带的野修散修,不仅手段本事上不得台面,就连眼界见识也相当有限,可能听说过宁十一这位洞明麟女,但却认不出来。
那看似风度翩翩的公子,忽然起身,半路截下了赶来送肉送酒的伙计,亲自端到了宁十一面前。
“姑娘,是独身一人?”
宁十一神情清冷,伸手拿过酒肉,不予理会。
小地方的酒水,哪怕价格适中,也不是什么容易入口的好酒,一碗酒一口饮尽之后,宁十一忍不住皱了皱眉头,实在是酸涩难喝,倒是碟子里调制的牛肉,味道极好,将熟牛肉切片之后,再加些切条的大葱,用某种香醋泡过一段时间,醋的酸味和葱的味道,就全部腌入牛肉当中,虽然牛肉本身的香味已经不剩多少,大抵是腌制的过程太久了些,但也无疑是道下酒好菜。
宁十一便多吃了两口。
只是这般模样落在那位年轻公子的眼中,就好像是不能习惯酒水的呛辣,略作沉吟之后,就露出一抹看似温厚的笑意。
“姑娘有闭月羞花之容,倾国倾城之貌,一看就是大家闺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