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死吧。”
马超直刺一枪,锋锐的枪尖刺破铠甲深深的捅如塔悍哲后心,塔悍哲身体一怔,两眼瞪的大大的,马缰脱手而出,整个人栽落马下。
到死他都不明白西凉军的战马为何能追上他们,这点只有庞德清楚,这也是他谋略的一部分,为什么要等到下雨才开始反击?
目的并不单单是下雨对骑兵影响太大,更关键的是西凉战马都装备过马铁蹄,在这种戈壁地形上要比那些没有马蹄铁的西羌战马有利的多,就好比两个人在戈壁滩上奔跑,穿鞋的去追不穿鞋,追上只是时间问题。
马超拔出长枪俯瞰着的塔悍哲的脸,这人长得的一般,一双眼睛略显狭长,皮肤黑且粗糙,棕黑色皮袄下是黑色鳞甲,做工精良,在羌人中能穿这身铠甲的必是塔悍哲无疑。
“哈哈哈。”
马超肆意的笑声在雨中回想,斩将夺旗,他马孟起的名字必将名震天下!
他的目光看向之前和塔悍哲并驾而驱的黑衣人,虽然不知道他是什么身份,不光装束如此怪异还是捉下的好。
想着,马超长枪一指,“看好这死人,我去追。”
说着催动战马向黑衣人追去,张弓搭箭对准了他逃跑的身影,对他来说百步之内一箭取那人的性命在容易不过了,但一想到那家伙装束异常,身份可能也不一般,准头稍微放低。
嗖…
三棱箭簇划破冰冷的空气—箭射入黑衣人战马后腿,马儿—声惨嚎叫,侧身摔倒面,黑衣人也随之摔倒在地,右腿被沉重的马儿压在身下,马超来到他身边张弓对准了他,冷声道:“拿下!”
很快,几把长矛对准了他的脖颈,黑衣人赶忙道:“我…我也是汉人。”
“你也是汉人?”马超眼睛一眯,“摘下面具。”
黑衣人眼神一黯,摘下脸上面具,出现在马超眼前的是一张脸色略显焦黄的男人脸,看样子在二三十岁左右,却已是长发连须,这家伙气质却有些柔弱,被长矛加颈显得不知所措。
“还真是汉人,带回中军交给总管发落。”
“什么?!”
听到自己要被带去见庞德,男子心道不好,急忙道:“将军,我是凉州商人,来西羌收购毛皮的。”
马超哼了声,“帝国与西羌陈兵边疆都快半个月了怎么可能还有商人来往,你骗鬼呢,带走。”
随着塔悍哲的身死,这场汉羌之战以汉朝胜利而告终,庞德所率领的凉州一战袭杀五万余羌人,俘获7万余人,战马数万。
因为瓢泼大雨,凉州总管庞德暂时下令让大军带着战俘回城,待天晴再来打扫战场和抓俘虏。
西部校尉城内,将士们弄好战俘后各自归营歇息,打了胜仗士气更加高昂,士卒们五个人聚在一起吃着涮羊肉,饮着美酒听着外面的雨声,肆意畅谈着荤段子,笑声不断。
校尉府内,庞德和将军、校尉以及在此战中表现卓著的将士们举行着庆功大宴,上百人聚在一起,推杯换盏,颇为热闹。
“各位!”
庞德举起酒樽,大厅内顿时安静下来,只有庞德深沉的声音响起:“此战是我军将士浴血拼杀才换来的胜利,我建议这第一杯酒我们敬给那些战死沙场的弟兄们,以慰他们的在天之灵。”
庞德的话让屋内众人想起了先前的血战,这一仗他们胜了,却是用四万凉州健儿的性命换来的,响起昔日的袍泽,众人默然的将杯中美酒倒在地上。
随后,庞德再次斟满一杯酒,举起来道:“此战我们打出了帝国军威,一举解决了边境之困,我凉州大地几十年内不会再有羌人犯边,为此我敬各位一杯。”
说着庞德一口饮下美酒,将士们高呼叫好,也为自己斟满美酒喝下这第三杯酒。
庞德举起了第三樽酒走到大厅正中,铿锵道:“各位,这樽酒我们敬长安的摄政王,有摄政王才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