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擒吧!”
那克罗泊向旁边几个人打了个眼色,又有几个人马上向马车跑去,车上有爱莉丝公主。克罗泊问道:“你怎么会怀疑的?”
冰稚邪笑了一声:“没什么,既然是逃犯,怎么也得有点警觉心吧。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拉我上车,不小心一点怎么能行。”
“你还挺谨慎。”
“哼。”冰稚邪道“说实话,你们为了抓我真是煞费苦心啊,就带的那些货物,花了不少钱吧。按理说你们布置得很巧妙,带着那么一大笔货物的商人,谁会想得到是来抓人的。”
“可是我们还是露出了破绽。”克罗泊想了想,道:“是那杯酒,那杯我在马车上喝的酒。”
冰稚邪道:“不错。经常喝葡萄酒应该会知道,在那么高的温度里酒会变坏,像你这种有钱的富商,又经常喝酒的人怎么会不知道,把酒放在那么高温度的马车里?而且有富贵人都知道,酒要横着放,怎么会直接放在桌上,这太不自然了。除非你根本就不是富贵之人,也很少喝葡萄酒,或者喝过却没注意过。也是,像这种品酒的事,不是品酒师,不是经常喝酒的人,一般人未必会注意吧。”
“你知道的还挺多。”
冰稚道:“知识就像大海,只有容纳和更广,才能让自己变得更强。”
“我可看不出知道怎么喝酒能让你变得有多强。”克罗泊回头看了一眼,几个伙伴都已经守护好了公主的马车,正要驾车离开,笑道:“哼,现在公主已经被我们救到了,你没了人质,以为会是我们这么多人的对手吗?”
“不试试怎么知道呢?”冰稚邪见他们驾车离开,心里头倒不是很担心,他们是不会伤害爱莉丝的。
战斗的气息陡然而起,刀剑光刃魔法战气四面袭来。冰稚邪顿时就感觉到这里人都是久经战阵的高手,很多人都实力不菲,多有高阶职业的实力,其中眼前的克罗泊更是厉害,双手两把银钩舞动时有如毒蛇攻击,即快又准。那银钩前端呈紫色,显是淬过毒,却不知致不致命。钩锋划过的银光,有冰元素的跃动,对方是个冰系的骑士。
骑士与魔士不同,虽然都会魔法,都擅格斗,但骑士是以格斗战为主,魔法为辅。魔法的技能,多是以增加自己身体的能力或是将魔法与格斗技组合施展,实力的上升是一步一个台阶,很是明显。而与魔士相同的,骑士也会学一点的魔士能力,虽然不会完全改变自己的体质,但也能学到瞬间一定程度的改变身体某一部分的能力,使之魔技组合能更好的发挥,这种骑士就叫真骑士。
魔法师则不能达到这一点,魔法师必须保持自己身体各元素的平衡性,不能让自己的身体有一丝毫的改变,否则会很影响到别的魔法发挥。骑士则不用,他必竟还是以格斗战为主,只要有一项能力加强自己就够了,别的方面略学一点以扩充自己的全面性就行。
很显然冰稚邪眼前的就是一名真骑士,而且是一个非常厉害的真骑士。更为之棘手的是他的魔兽风骨狼,这种关节背脊上长着如锋刃般骨刺的狂狼是一个战斗的好手。不但攻击强、速度快,还且风系魔法运用得非常好,一般都可堪比一个中级风系魔法师,是很多骑士首选的魔宠之一。
狼啸如吟,狂风乱舞,那风之刃如同麻花一样,在冰稚邪身边乱划乱割。风骨狼更是吟起旋风,在冰稚邪身上卷起。
冰稚邪左挡右防,闪避不停,攻击他的可不是这一只狼而已,那雷石乱刺,双华之技,魔法幻舞,骑士爆裂,在他身边不时震起炸起,如同放爆竹连绵不绝。
这可不是与比莫耶那时的一对一单挑,也不是秒杀真骑士皮皮坎那咱情况。终级魔法师和真骑士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比莫耶会被冰稚邪那么快打败,是因为他二人同为主冰系,对彼此之技能非常熟悉,而实力更高,经验更丰富的冰稚邪自然能占到绝对的上风。而对于皮皮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