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长留伸手拍拍她的肩膀,见她一双眼睛都哭成了烂桃子,不由得笑了,“素欢,你在我心中可是英姿飒爽的侠女,现在可是跟你阿嫂待久了,也变哭包子了?”
“才没有。”叶素欢将头扭到一旁。
顾长留便看向叶辞秋,“叶寨主,我家义妹说你不是他爹,你若是没有别的事,可以先回去了。”
“不,顾大人,素欢她就是我的孩子。”叶辞秋看了顾长留一眼,将目光落在叶素欢身上。
“不是孩子是你的,你就是她爹。”
顾长留看着叶辞秋,“孩子不是一生下来,就会叫爹的,如果在她的生命中,从来都没有出现过自己的爹,难道仅仅是因为一点所谓的血脉,就得逼着她管你叫爹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叶辞秋连忙说道。
看着一脸漠然看着他的孩子,他也有些失神落魄,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此了吧。
妻子亡故,孩子相见却不得相认。
自己满手血腥,却给不得妻儿子女片刻地安稳。
“我们寨主不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男人,他曾经多次去往湖江,想要寻找妻儿子女的踪迹,只是没有寻到罢了,这些年来,他也很痛苦,也欺骗着跟你们相遇。”
一旁的陆凡忍不住为叶辞秋说起话来,“在我们寨子里,别的兄弟们都找女人,可是寨主从来都没有找过,他说他在家里有妻室,他说他的妻子在等待他,他不想辜负他们。”
“那这些年,你们为何待在岭南,不回湖江道?不回宁州?”顾长留问道。
叶辞秋闻言笑了,他笑得惨然,“顾大人,你以为叶某是什么身份?在你看来,叶某是让人闻风丧胆的山贼,连知府都奈何不得。
但在别人看来呢?
叶某只是一个匪徒罢了,一个该死该杀的马匪!”
“我年轻时,心中也有傲气,我不忍心曾经是千金大小姐的妻子跟着我受穷受苦,我不想让妻子跟着我,一直无名无分,连娘家都不敢回。
我不甘心永远做一个押镖的小镖师。
我想要赚更多的钱,我想要功名利禄,我也想要让人瞧得起。
所以,我想到参军,想着凭我这一手刀法,一身武艺,怎么都能在军中闯个名头来!
可是,我太年轻了!
便是我提着脑袋,想要挣一份前程,却也是求而不得!”
叶辞秋叹息一声,说起自己的过往来,“那时候,我不知道原来人生不一定需要荣华富贵,不一定需要功名利禄,我不知道,原来我这一生中,最幸福的日子,便是与妻儿相依相伴,粗茶淡饭。
那时候我不甘平凡,我不甘一生就这样蹉跎,我不甘自己永远被人瞧不起。
我辞了妻儿、故友,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来到了军中。
又经过好几次与倭寇厮杀,我侥幸捡回了一条命,被将军赏了个千夫长,却没想到,也因此挡了别人的路。
那时候,我一点都不畏惧,哪怕是我被人使了绊子,每次都只能面对最凶残的敌人,可是我不怕。
因为敌人越是凶残,我立功的机会就越大。
功名利禄尽在眼前,我志得意满。
有一次,我追着敌人深入,甚至追到了海上,那时候,我太兴奋了,若是这一次,能够将这支倭寇杀回老家,我就立大功了,说不定能当将军,到时候,朝堂奖赏下来,指不定我还能给妻子挣一个诰命。
届时,谁敢瞧不起我们?
我追着敌人来到一处海岛上,我们遇到了埋伏,我带着战友,奋勇杀敌,便是他们埋伏了我们,我也丝毫不惧。
可我不怕敌人,却没想到,危险竟然来自我们自己。
我们杀了敌人,却被困在了海岛上,所乘坐的船只被人凿穿,所带的粮食,里面都被人换成了沙子。”
“那后来呢?”是少女紧张的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