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梧区的夏日傍晚,空气闷热,附近钢厂作业的轰鸣声与遍布一条街的练歌房里鬼哭狼嚎的吼叫声彼此交错着,刺激着人们的耳膜。
整条街弥漫着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破旧的老工业气息,连傍晚的居民楼,都被夕阳染了黄边儿,更添一层末日般的萧索与荒凉。两边道路极其狭窄,只余一方容人路过的天街,于浩海提着滴血的铁棍子,从这路上大摇大摆地经过,沿途不断用棍子敲敲打打着边上的障碍物,制造出更响亮的噪音,滴下来的血染了一路。
“链子哥!”
“大哥!”
“壮哥!”
各种呼喝与恭维声不绝于耳,于浩海在这霞梧区削人削了整整三天,气势不断壮大,跟随他的小弟越来越多,外号也五花八门,其中以链子哥最广为传颂,原因无外乎尹瀚洋送他的那24k纯金粗项链,实在是太抢眼了,他一出现就晃瞎众人眼睛,人又极其高大威武,长长的额发遮住了眉眼,往右侧瞥着,令人实在看不清他的真正样貌。
混在道上的人,若想混出名堂,实际上话不用多说,你看我,我看你,双方就打了起来。
于浩海越打手越重,名声也越来越响,终于惹出了暗藏着的龙潭帮旧人,想要出手料理他。
这一战约在凌晨,史密斯作为场外指导被孙信厚、高鸿飞请来后,一见于浩海这造型直呼大哥带带我,又想起了自己曾经的峥嵘岁月。
“兵王,我真佩服你,能屈能伸!”
之前于浩海一身军装、正义凛然的样子去到检察院时,史密斯不是没有偷瞄过他,只是没想到于浩海混了几天,跟个黑那个道上的大哥似的,非常“平易近人”,黑色t恤背心破牛仔裤子、大金项链配上大铁棍子握在手中,史密斯看着他,就有些跃跃欲试。
“比划比划,兵王。”
于浩海点了下头,把棍子扔给了孙信厚,拉开架势。史密斯一看他没瞧得起自己,也把电棍甩到一边,和于浩海赤手空拳地过了几招。
半小时后。
“还能说话吗?”高鸿飞蹲在倒在地上不起的史密斯身前,“咱去医院看看?”
“我缓一下,就缓一会儿。”史密斯摁着地面,努力将自己撑了起来,于浩海没打脸也没打头,只使出了一半的力。
“我要退休。”史密斯郁闷地说。
孙信厚笑道:“这是兵王,就不是一般人,我们都打不过他,你能抗住这么久就还能再干十年呢,别气馁。”
史密斯打消了再跟于浩海比武的念头,而是告诉他们接下来要怎么做。
“去这里最中心、最繁华的地方,就那个机队pub里坐着喝酒,身边要带个顶漂亮的omega,什么也不用说,这几天你也打出名堂了,就在那儿一坐,一会儿就有人来找你了,必然是龙潭帮的人。”
“为什么还得找个omega?”于浩海皱了皱眉,“如果是做诱饵那就算了。”
“不是诱饵,而是……怎么说呢,身价,alpha身价的象征,”史密斯说,“这龙潭帮自诩不是一般的小门小派,讲究档次,omega本来就是水星的稀缺品,顶漂亮的omega,就是水星的顶级奢侈品,有这样的美人儿跟在旁边剥蒜、倒酒,那才有面儿,这比多能打、多有钱都更有排场,龙潭帮才能让你进。”
“……这单身狗连混黑/道都不行了,”高鸿飞忍不住唏嘘,“哎,那您当年是怎么进的龙潭帮,您也单身啊?”
“我就是因为这条迟迟不让我进,谁不让进,我就揍谁,”史密斯说,“我把他们打服了,同意破例要我,我刚进去一天,就被孙超孙大将捉拿了,没要着omega。”
于浩海和孙信厚等人都很无语,这地痞流/氓的帮派,果然更把omega当资源、当货物,也当财产。他们在那儿想办法,孙信厚和高鸿飞提议索明月,被于浩海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