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司命曾嘱咐我,人间也好,天庭也罢,在哪里都不要造杀孽。他还曾向我举了平空和盏光的例子,以证明杀戮会造成害人害己般严重的后果。
“可是父亲,盏光和平空哥哥他们明明都事出有因!”
那时对于父亲的耳提面命我不大服气。
“糊涂!有什么不公自有王母和玉帝主持公道,要是人人都想杀谁就杀谁,岂不乱了套了?”
“可是朝白姐姐死了,玉帝和王母都没有帮朝白姐姐讨回公道。她死了,魔族连一个道歉的折子都没递上来,大家都充耳不闻,就连习凛上神也只能忍气吞声!平空哥哥是因为求不到想要的公正,所以才以命换命的!还有盏光,就更不用说了,王母怎么可能给她公平?!”
我有一百二十个不赞同,坚决不支持父亲的道理。
“哎哟我的小祖宗,你可悄声儿些吧!不得随意议论王母!”父亲当即捂了我的嘴巴连连摇头,随后低声又嘟囔道:“还有你个小姑娘知道什么,习凛那是忍气吞声的人吗?”
司命父亲捂住了我的嘴却捂不住我的想法,当我在人间想求一个公正却无人做主之时,我选择了和平空哥哥还有盏光一样的路。
我要用自己的双手拿到我想要的结果,那些与我人间父母惨死案有关的人,一个都别想逃。
对于五十年后的人间而言,我是一个全新的人。
或者不能称之为人,说是一件东西也可以。人之所以成为人是因为有诸多身份加身。而我什么都没有,我不是谁的女儿,不是谁的妻子,不是谁的母亲,更不是谁店里的伙计。
没有人记得我,惟一与我有关的只是偶尔会被老人说给孙子听的故事,那是一个遥远的美丽却恶毒的妖精的传说。
我游荡在人间,对世人来说,与一朵花,一棵树,一件物品无异。
但我自己知道,我是一个人,一个回来复仇的人。
无牵无挂,武功高强,别人不需要我,我却需要用别人来打听当年的情况,以确定复仇目标。
我知道这样的身份和需求在人间做什么最好——刺客。
带着清诚曾经买回去的已经发黑的银面具,我成了人间的一名刺客。
五十年的时间太久,当年我们家的惨案记得的人已经不多,一些刽子手业已老死,他们的后代接着享受从我们家掠夺的财富。
但刽子手老死并不代表我们之间的仇恨就两清了。下命令抄家的官家,执行命令并且变本加厉殴打我父母的某些马前卒,看热闹还不忘进来踩两脚顺便搬走一些东西的某些邻里......凡是直接参与当年惨案的人,其本人也好,后代也好,每家必须还我一条人命。
时间过去太久,要想查清当年具体的仇人,对我来说并不容易。
因此我做刺客只有一个条件,每完成一个任务,就必须获得一条我所需要的消息,这消息必须准确无误。
我花了七年的时间完成复仇。
杀死最后一个仇家的时候,我很清楚,他是我杀死的第七十三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