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所城市的秋天, 容易下雨。
裴临背霍修珣还没出公园,天空就淅淅沥沥下起了雨,很快脚下的秋叶被沾湿, 失去了脆吱吱的灵魂。
还好公园门口有出租车等客。
霍修珣一直最讨厌雨天。
似乎只要下雨, 就注定没好事。
据当年, 他那血缘上杀人犯的爸提柴刀犯下重重血案的夜晚, 整城市就下一场罕见的暴雨。
后来, 的男孩浑身是伤、夺门而逃, 却每次泪眼模糊摔倒泥泞的雨地里,被满身酒气的叔叔拖回去, 重新落入那张血盆口黑洞洞的屋子。
再后来, 春雨细密。
少年辗转数天,火车、汽车,到了千里之外。
新建的洋气单元楼下, 女人盘棕『色』的长发,一身类似旗袍的玫红新衣,微笑跟背包的豆丁可爱女儿与西装笔挺的老公告别。
她是那样的温柔, 理想中妈妈的模样。
可回归头看到他时, 她却是极端惊愕,害怕, 脸『色』惨白。
她不敢看他的眼睛,找各蹩脚的借口、低声下气求他赶紧离开, 似乎生怕摆脱多年的噩梦又重新缠到身上。
于是他点点头, 走了。
那一天, 汽车晚点,火车晚点。他滞留车站,百无聊赖看春雨里枝头嫩叶抽出的绿『色』新芽。
突然想起他竟然忘记告诉她, 她其实不必怕。
他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要留下,也没有想要破坏她的生活,他只不过是单纯想要看看她。
从未见过,才想要看看。
高中毕业的那天也下了雨。
裴临那天穿得很正式,全身上下一丝不苟精致到袖口。
他带了伞又有车接,却还是不忘用修长的手指细心地将名校的录取通知防水文件夹里,整整封了层。
裴临十八岁,已是严谨认真。
从那以后,一年又一年,少年变成男人。有些人则像一耐心又绝望的猎人,蹲守,眼睁睁看男人日臻成熟,越发的香甜诱人。
他不国内,却知道裴教授爱穿慵懒随白衬衫,更知道他偶尔换成黑『色』时的反差诱『惑』。
裴教授的休闲装不多,却懂得搭配,普通的衣服总能被他穿出不一样的味道。
裴教授永远穿正装最帅。
头发梳上去,『露』出敞亮的额,西装扣子解开颗,领口若隐若现锁骨的弧度。精致的袖扣闪耀,映衬骨节分明的手指诱人,金属框眼睛下淡漠的双眼禁欲气质十足。
人类这生物,天本贱。
喜欢美好的事物,可骨子里又总压抑不住熊熊燃烧的恶劣,与蠢蠢欲动破坏欲。
又或许,只是他自不正常——
才会一次一次肖想,总有一天,他要那道貌岸然的男人狠狠压倒,扯掉他装模作样的领带,撕碎他一本正经的西装,『揉』『乱』他一丝不苟的额发。
让他恐惧,让他『露』出慌『乱』和破绽。让他发抖,让他无能狂怒,一口狠狠咬过来。
他就也咬回去。
牙尖破开修长颈子,品尝温暖跳动的血管,吸吮里面的青涩的甘酸甜美,让他发出喑哑的呻|『吟』声,耳鬓厮磨。
裴教授不会让他,会和他拼命互相撕咬,像最原始的野兽一般。
直到气喘吁吁,直到双双筋疲力尽。直到温暖的血,灼热的□□,全部翻滚纠缠一起。
他肖想了很多年。
却没想到时间却戛然而止,那片下细微雨,阴沉倒腾的黑『色』海上。
雨落脸上,冰冷,黏腻,刺骨,滚烫。
……
深秋的出租车上,窗外一样的细雨打花了玻璃,打不进车里来。
胃『药』和止疼『药』竟起效了。
刀子般碾压绞紧的感觉降了下来,只剩下隐隐作痛。霍修珣靠裴临,闭眼睛努力忍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