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一、《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损》卦内容的诸家易说
1、诸家易说
(兑下艮上)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郑玄曰:《艮》为山,《兑》为泽。互体坤,《坤》为地。山在地上,泽在地下,泽以自损增山之高也。犹诸侯损其国之富以贡献于天子,故谓之损矣。
“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
虞翻曰:《泰》初之上,《损》下益上,以据二阴,故“有孚,元吉,无咎”。《艮》男居上,《兑》女在下,男女位正,故“可贞利有攸往”矣。
“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崔觐曰:曷,何也。言其道上行,将何所用,可用二簋而享也。以喻损下《益》上,惟有乎心,何必竭于不足而补有余者也。
初九:祀事遄往,无咎,酌损之。
虞翻曰:祀,祭祀。《坤》为事,谓二也。遄,速。酌,取也。二失正,初利二速往,合志于五,得正无咎,已得之应,故“遄往无咎酌损之”。《象》曰“上合志也”。祀,旧作巳也。
九二:利贞,征凶,弗损益之。
虞翻曰:失位当之正,故“利贞”。征,行也。《震》为征,失正毁折,故“不征”。之五则凶,二之五成益,小损大益,故“弗损益之”矣。
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
虞翻曰:《泰》、《乾》三爻,为三人;《震》为行,故“三人行”。损初之上,故“则损一人”。
“一人行,则得其友。”
虞翻曰:一人谓《泰》初之上,损刚益柔,故“一人行”。《兑》为友,初之上,据《坤》应《兑》,故“则得其友”。言致一也。
六四: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
虞翻曰:四,谓二也。四得位,远应初。二疾上五,已得承之。谓二之五,三上复。《坎》为疾也。阳在五称喜。故“损其疾,使遄有喜”。二上体观,得正承五,故“无咎”矣。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
虞翻曰:谓二五已变成《益》,故“或益之”。《坤》数十,《兑》为朋,三上失位,三动《离》为龟。十谓神灵摄宝文、筮山泽水火之龟也。故“十朋之龟”。三上易位,成《既济》,故“弗克违,元吉”矣。
侯果曰:内柔外刚,龟之象也。又体兑艮,互有《坤》、《震》。《兑》为泽龟,《艮》为山龟,《坤》为地龟,《震》为木龟,《坤》数又十,故曰“十朋”。朋,类也。六五处尊,损已奉上。人谋允叶,龟墨不违。故能延上九之佑,而来十朋之益。所以大吉也。
崔觐曰:或之者,疑之也。故用元龟。价值二*大贝,龟之最神贵者。以决之,不能违其益之义。故获元吉。双贝曰朋也。
上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
虞翻曰:损上益三也。上失正,之三得位,故“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动成《既济》,故“大得志”。
“利有攸往,得臣无家。”
虞翻曰:谓三往之上,故“利有攸往”。二五已动成《益》,《坤》为臣。三变据《坤》,成《家人》,故曰“得臣”。动而应三,成《既济》,则家人坏,故曰“无家”。
王肃曰:处损之极,损极则益,故曰“弗损益之”。非无咎也。为下所益,故“无咎”。据五应三,三阴上附,外内相应,上下交接,正之吉也。故“利有攸往”矣。刚阳居上,群下共臣,故曰“得臣”矣。得臣则万方一轨,故“无家”也。
2、易说批判
《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损》卦爻辞所编汇的注释共有五家。
在对所谓卦辞汇编的注释有三家,郑玄的对“损”的注释是:“《艮》为山,《兑》为泽。互体坤,《坤》为地。山在地上,泽在地下,泽以自损增山之高也。犹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