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随》卦内容的诸家易说
1、诸家易说
(震下兑上)随:元、亨、利、贞,无咎。
虞翻曰:否上之初,刚来下柔,初上得正,故“元、享、利、贞,无咎”。
郑玄曰:震,动也。兑,说也。内动之以德,外说之以言,则天下之人,咸慕其行,而随从之,故谓之随也。既见随从,能长之以善,通其嘉礼,和之以义,干之以正,则功成而有福,若无此四德,则有凶咎焉。
焦赣曰:汉高帝与项籍,其明徵也。
初九:官有渝,贞吉。出门交有功。
《九家易》曰:渝,变也。谓阳来居初,得正为震。震为子,得土之位故曰“官”也。阴阳出门,相与交通,阴往之上,亦不失正,故曰贞吉而交有功。
六二:系小子,失丈夫。
虞翻曰:应在巽。巽为绳,故称系。小子谓五,兑为少,故曰“小子”。丈夫谓四,体大过老夫,故称“丈夫”。承四隔三,故“失丈夫”。三至上,有大过象,故与老妇、士夫同义。体咸象,夫死大过,故每有欲嫁之义也。
六三:系丈夫,失小子,随有求,得。利居贞。
虞翻曰:随家阴随阳,三之上无应。上系于四,失初小子,故“系丈夫,失小子”艮为居、为求,谓求之正。得位远应,利上承四,故“利居贞”矣。
九四:随有获,贞凶。有孚在道,以明,何咎。
虞翻曰:谓获三也,失位相据,在大过,死象,故“贞凶”。《象》曰:“其义凶矣”。孚谓五。初震为道。三已之正,四变应初,得位在离。故“有孚在道,以明,何咎”。《象》曰:“明功也”。
九五:孚于嘉吉。
虞翻曰:坎为孚,阳称嘉,位五正,故“吉”也。
上六:拘系之,乃从维之。
虞翻曰:应在艮。艮手为拘,巽为绳,两系称维,故“拘系之,乃从维之”。在随之上,而无所随,故维之。《象》曰“上穷”。是其义也。
“王用亨于西山。”
虞翻曰:否乾为王,谓五也。有观象,故“亨”。兑为西,艮为山,故“王用亨于西山”也。
2、易说批判
《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随》卦爻辞所编汇的注释有四家,新增了西汉后期焦赣的注释,其中以虞翻的注释最多。
在对所谓《随》卦辞“随:元、亨、利、贞,无咎”的注释有三家,第一是虞翻的注释:“否上之初,刚来下柔,初上得正,故\"元、享、利、贞,无咎\"”。
虞翻不从正面对其注释,而拐弯抹角到六十四卦里的《否》卦上,再扯出《易传·彖》里的“随,刚来而下柔”说法而说之。再由爻位说出“初上得正”,而引到“故\"元、享、利、贞,无咎\"”。这种转轴子说法模式,可说是帝制里“易学”上的千篇一律。因虞翻的这种说法,说了等于白说。
再看郑玄对其注释的是:“震,动也。兑,说也。内动之以德,外说之以言,则天下之人,咸慕其行,而随从之,故谓之随也。既见随从,能长之以善,通其嘉礼,和之以义,干之以正,则功成而有福,若无此四德,则有凶咎焉。”
郑玄则从八卦(《震》《兑》)取象中穿凿附会出一番道德之说,再引向元亨利贞上的四德说法,这就是易学上“象数理”释法,即以“象数”而穿凿附会出的所谓一番“道理”。这种无理头的说法,让人实乃理解。
最后焦赣的注释是:“汉高帝与项籍,其明徵也。”
焦赣如何将“随,元亨利贞,无咎”理解成汉高帝与项籍的故事,而成为明显的明证呢?
“随,元亨利贞,无咎”在文章里就是指“追随得当正确,是大而亨通,有利无害的事情。”这如何能明证的是汉高祖与项羽的故事呢?
《周易》里